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

作者: 王国维   发布时间: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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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王国维《古史新证》总论部分(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该书系1925年王国维在清华研究院任导师时讲授古史的讲义。当年由清华研究院出油印本。后于1934年由其助教赵斐云以讲义手迹交北平来薰阁影印出版。全书分五章,第一章“总论”,第二至第五章分别为“禹”、“殷之先公先王”、“商诸臣”、“商之都邑与诸侯”。全书不记宗周史事,因讲课至此学期结束。从内容看,第二章针对疑古派学者怀疑并否认夏禹的存在,甚至称禹是一条虫的说法,王国维以《秦公敦》和《齐侯镈钟》两件铜器铭文为据,确认禹为历史人物,认为《尧典》、 《诗》三百篇等记述禹之事迹,殆均为实录。第三章的内容,基本上是其早年所作《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和《续考》的抄录,而举证更密,对商王室世系中的某些规律和世系全貌作了研究。考实了《史记·殷本纪》和皇甫谧《帝王世纪》等书中所记载的殷王室世系,并改正了其中的某些错误。第四章考订卜辞中所见伊尹和咸戊两名商朝重臣,论据详审。第五章系对商周地理的考证,关于殷、邺、鄘、卫的论述,均有创见。这部著作,可以说是王国维多年来对甲骨文和殷商史研究的一部总结性著作。

王国维还对先人的文明成果抱着人类普遍具有的尊敬,但到了疑古学派那里,三代所有古书所记近乎都成了怀疑对象——影响至于今日。这种表面科学,实则非理性态度对中华文化的破坏性极大。

以下是正文——

研究中国古史为最纠纷之问题,上古之事,传说与史实混而不分,史实之中固不免有所缘饰,与传说无异;而传说中亦往往有史实为之素地。二者不易区别。此世界各国之所同也。在中国古代已注意此事,孔子曰“信而好古”,又曰“君子于其不知,盖阙如也”。故于夏殷之礼,曰“吾能言之。杞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于不足信者曰“好事者为之”。太史公作《五帝本纪》,取孔子所传《五帝德》及《帝系姓》,而斥不雅训之百家言;于《三代世表》,取《世本》而斥黄帝以来皆有年数之《谍记》。其术至为谨慎。然好事之徒,世多有之,故《尚书》于今古文外,在汉有张霸之百两篇,在魏晋有伪孔安国之书百两。虽斥于汉,而伪孔书则六朝以降行用迄于今日。又汲冢所出《竹书纪年》,自夏以来皆有年数,亦《谍记》之流亚。皇甫谧作《帝王世纪》,亦为五帝三王尽加年数,后人乃复取以补《太史公书》,此信古之过也。至于近世乃知孔安国本《尚书》之伪,纪年之不可信,而疑古之过,乃并尧、舜、禹之人物而亦疑之。其于怀疑之态度及批评之精神,不无可取,然惜于古史材料未尝为充分之处理也。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断言也。

所谓纸上之史料,兹从时代先后述之:

(一)《尚书》。《虞、夏书》中,如《尧典》、《皋陶谟》、《禹贡》、《甘誓》;《商书》中,如《汤誓》,文字稍平易简洁,或系后世重编,然至少亦必为周初人所作,至《商书》中之《盘庚》、《高宗彤日》、《西伯勘黎》、《微子》;《周书》中之《牧誓》、《洪范》、《金縢》、《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君奭》、《多方》、《立政》、《顾命》、《康王之诰》、《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诸篇,皆当时所作也)

(二)《诗》。(自周初迄春秋。所作《商颂》五篇,疑亦宗周时宋人所作也)

(三)《易》。(卦辞、爻辞,周时作;十翼相传为孔子作,至少亦七十子后学所述也)

(四)《五帝德》及《帝系姓》。(太史公谓孔子所传。《帝系》一篇与《世本》同。此二篇后并入《大戴礼》)

(五)《春秋》。(鲁国史,孔子重修之)

(六)《左氏传》、《国语》。(春秋后、战国初作,至汉始行世)

(七)《世本》。(今不传,有重辑本。汉初人作,然多取古代材料)

(八)《竹书纪年》。(战国时魏人作。今书非原本)

(九)《战国策》及周秦诸子。

(十)《史记》。

地下之材料:

(一)甲骨文字。(殷时物,自盘庚迁殷后迄帝乙时)

(二)金文。(殷、周二代)

今兹所讲,乃就此二种材料中可以证明诸书或补足纠正之者,一一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