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生法——依法治国关键要调节利益分配(《度训》一)

作者: 翟玉忠 蔡青   发布时间: 2023-01-05

经义:

《逸周书》西汉以前称为《书》《周书》或《周志》,《左传》中已有称引,可见其出现很早。

《逸周书》头三篇《度训》《命训》《常训》,是治国大法。《度训》着重讲法度,《命训》着重讲民命,《常训》着重讲人性,三者又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

训,这里是训释、诠释的意思。篇题原作《度训解》,《逸周书》篇题中的“解”字应为后世注释者所加,我们一律删去。

据《周书序》:“昔在文王,商纣并立,困于虐政,将弘道以弼无道,作《度训》。”尽管《度训》的文辞经过了后人整理加工,但其核心思想仍反映了周人的治国理念,本节以法治国,建中立极,损有余补不足的思想,与《尚书》反映的周代治国理念一致。

“度”是礼法度数的意思。三代礼、法没有明确的界线,度既指礼义度数,又指法律制度。作者开篇指出“天生民而制其度”,这种“天制民度”的思想,是中国古典法哲学——“道生法”观念的反映。因为法度源于天道,所以违背法度就是违背天道,顺应天道就要遵守法度,此一观念是中国古典法治思想的源头。

《黄帝四经•经法•道法第一》指出,天地运行产生了各种法度,法度就像绳墨辨明曲直一样,能辨明事物的成败得失。因此,制定了各项法度不可随意违犯,法度一旦确立便不可随意废弛。所以,如果能以法度作为标准,就可以认识万物之理而不迷惑。“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故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

依据法度“立中”,建立标准,准则,有了标准才能执行天道——根据标准损有余补不足。作为执政者,要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一边,帮助他们过上富足的生活。只有这样,整个社会才能和谐发展。《老子•第七十七章》以拉弓射箭为喻,阐述了“立中以补损”的天地大法:天之道,大概就如拉弓一样。弦位高了,就压低它;弦位低了,就抬高它。有余的,就减少它,不足的,就增补它。天之道就是这样,减少有余的,增补不足的。人道却不是这样,它是减少不足的,却用来供养有余的。谁能把有余的拿出来献给天下人?只有有道的人才能这样做。“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老子》说的多好啊,中央政府只有依法调节利益分配,才能顺应天道,实现长治久安。过去四十多年来,美英等国鼓吹小政府观念,认为市场能自动实现平衡。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需要给予贫困阶层、弱势群体或贫困地区特别的优待,通过涓滴效应(Trickle-down effect),优先发展起来的群体或地区通过消费、就业等自然惠及贫困阶层或地区,带动其发展和富裕。但是,铁的事实表明,今天美国的中产阶级大幅度萎缩,社会已经两极分化为不稳定的哑铃形——这都是西方自由资本主义违背天道、阶层利益固化的恶果!

建立法度,要求整个社会建立起上下秩序。即文中的“明等极(等极,即等级——笔者注)”、“分次”思想,只有明白自己的社会位置及社会职分,每个人才能负起责任来,社会才能和谐发展。这种现实主义的自然差异观念比西方抽象的自由平等观念,能更好把握社会治理的关键。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逸周书》多有阙文,为阅读方便,我们尽力将阙文根据上下文及诸多专家意见补上,并加上括号,以示区别。

经文:

天生民而制其度小大以正,权轻重以极,明本末以立中。立中以补损,补损以知足。(序)爵以明等极极以正民正中外以成命,正上下以顺政政以内(成)(化行)自迩,弥兴自远。远迩备极终也(慎)微补在(分微),分微在。明王是以敬微而顺分

分次以知和,知和以知乐,知乐以知哀,哀乐以知内外以知人。

语译:

天地自然演化出万民,圣王依循天道制定法度,民众遵守法度,法度指导民众,如此则社会井然有序,民众生生不息。考量各种因素对全局作用的大小做出正确判断,以权衡其影响力的轻重,清楚事物的本末主次确定解决问题的中正适合方案,这样便可以补不足而损有余。国家治理若能损有余补不足,民众就可以知足常乐。排列官爵的高低,以表明尊卑贵贱的等级。有了这些准则,便可端正百姓的行为。治理好朝廷内外以成就王命,管理好公卿庶民以畅通政令。政令在朝廷制定,贯彻从近处开始,近处治理好了政教自然会传布到远方。朝野远近都做到完善周到,在于君主慎待细微的事端。能够及时察觉细微的征兆,这取决于是否拥有明察的能力。因此,圣明的君王敬慎于细微先兆,遵从并履行好自身的职分。

人人履行自身的职分,大家就会和睦相处,懂得了和睦就懂得了欢乐,懂得了欢乐也就懂得了悲哀。懂得悲哀,才会懂得仁爱,用自己的心推度他人的心,就会懂得普遍的人性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