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出者言失,言失者弃身(《韩诗外传·卷十•第十六章》)

作者: 孙立尧   发布时间: 2022-06-14

经义:

古人对于酒,多是与荒淫联系在一起的,《尚书》中有《酒诰》,便是诫其不可荒湛于酒的。本书卷二的第二十二章和卷四的第二章都提到夏桀作“酒池”,以至于身亡国灭,《论语》中说饮酒要“不及乱”,而《诗经》中的《宾之初筵》描述到醉酒者的情况:“宾既醉止,载号载呶,乱我笾豆,屡舞僛僛。是曰既醉,不知其邮。”本章中管仲和齐桓公的一番对话,正反映出了对于酒的慎重,齐桓公很乐意地接受了,这都是值得称道的。

经文:

齐桓公置酒,令诸侯大夫曰:“后者饮一经程。”管仲后,当饮一经程。饮其一半,而弃其半。桓公曰:“仲父当饮一经程,而弃之何也?”管仲曰:“臣闻之,酒入口者舌出,舌出者言失,言失者弃身。与其弃身,不宁弃酒乎?”桓公曰:“善。”《诗》曰:“荒湛于酒。”

语译:

齐桓公摆了酒宴,对诸大夫们下命令说:“后来的人要罚一大杯酒。”管仲来得迟,应该被罚一大杯,管仲只喝了一半,丢弃了一半。齐桓公问:“仲父应该喝一杯酒,为什么丢弃了一半?”管仲说:“我听说过,酒喝下去,舌头就会跑出来乱说话,乱说话会连自己的生命也丢弃掉。与其将自己的生命丢弃掉,岂不如将酒丢弃掉吗?”齐相公说:“说得好。”《诗经》上说:“过度地沉湎在酒中。”

(整理自孙立尧注译:《新译韩诗外传》,台北三民书局2012年版。经义为原书“研析”部分,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标题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