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灾异论不能约束皇权(《高宗肜日》二)

作者: 翟玉忠 付金才   发布时间: 2022-06-05

经义:

西汉大儒董仲舒将自然界非常之现象称为异,较小的“异”称为“灾”。他认为灾异是天对皇帝的警告,面对灾害、怪异现象不知修正自己,就会导致国家败亡,这就是影响深远的天人感应灾异论。董仲舒是《春秋》公羊学大家,常常附会《春秋》经传说事:“臣谨案《春秋》之中,视前世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 (《汉书•董仲舒传》)

自此以后,中国诸多学人天真地相信:董仲舒鼓吹的灾异论是对皇权的有效制约——他们把皇帝看成了很容易被吓唬住的小孩子。历史现实是:自然界灾异出现的时候,皇帝最多下“罪己诏”表表态,塞责的总是那些官员,特别是丞相。灾异论不仅不能有效制约皇权,还常常作为政争工具。

最有名的公元前7年(绥和二年)春,汉成帝时出现“荧惑守心”的可怕天象,丞相翟方进为此自杀。事实上这一天象根本没有发生过,因为现代学者用天文学软件可以推算出,当年春天火星不可能进入心宿。这个天象同历史上诸多天象一样是伪造的,目的显然是除掉翟方进。台湾科技史学者黄一农教授写道:“但根据推算,绥和二年春天根本未发生‘ 荧惑守心’的天象,显然是有人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故意假造的!由于天文现象无法再重复观测验证,所以天象容易作伪,且古人深信天人感应的思想,对伪作的天象,往往无法质疑……在中国古代,灾异原或得以制衡皇权,避免其无限制的膨胀,但是从翟方进因天变自杀的例子看来,实际的功效并未如此,虽然善为星历者或可对天变提出解释,建议应变之道,然而最后的决定权及最大的操控权,却多掌握在皇帝手中。”(黄一农:《社会天文学史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1页。)

《汉书•五行志》将本篇“雊雉”作为凶兆,西汉今文家的《尚书大传》将其作为吉兆,是远方来朝、天下太平的象征。灾异本身解释的多变乃至相互矛盾,加上儒者装神弄鬼、以天的代言人自居,董仲舒时代灾异论就搞得学林乌烟瘴气。

公元前135年(建元六年)二月,高帝庙发生火灾;四月,高帝陵寝偏殿发生火灾。董仲舒竟然以上天的口吻,要求汉武帝以成就太平之世的公正之心,残酷诛杀亲戚、近臣:在诸侯的亲戚贵属中挑出最专横跋扈的人杀掉,就像我烧掉辽东高庙一样。亲近大臣在国都行旁门左道和那些手握重权不正直的人,要把他们杀掉,就像我烧掉高园殿一样!《汉书•五行志》录有他的对策:“故天灾若语陛下:‘当今之世,虽敝而重难,非以太平至公,不能治也。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正最甚者,忍而诛之,如吾燔辽东高庙乃可;视近臣在国中处旁庂及贵而不正者,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园殿乃可’云尔。”

董仲舒的上书还没有定稿,就被主父偃偷走呈送给了汉武帝。汉武帝拿给儒生看,董仲舒的学生吕步舒由于不知作者是谁,认为其言辞荒谬愚蠢。结果董仲舒被判处死刑,皇帝下诏赦免才逃过一死。吓得董仲舒自此以后再也不敢言天人感应、灾异之事了。《汉书•董仲舒传》记载:“先是辽东高庙、长陵高园殿灾,仲舒居家推说其意,草稿未上,主父偃候仲舒,私见,嫉之,窃其书而奏焉。上召视诸儒,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其师书,以为大愚。于是下仲舒吏,当死,诏赦之,仲舒遂不敢复言灾异。”

西汉儒家方士化、玄秘化、神学化是历史倒退,与人类自我解放的历史大趋势和中国文化“以人为本”的底色相违背,所以早晚会被历史所抛弃。

经文:

乃训于。曰:“惟天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非天民,民绝命。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德,乃曰其如台?”

“呜呼!王敬民,罔非天典祀无丰于昵。”

语译:

祖己劝导商王祖庚:“上天考察下民,主要根据下民是否按照理义行事。上天赋予人的寿命长短不一,对于短寿之人,并非上天要缩短他们的寿命,而是下民言行不合理义。尊敬的王呀,相对于上天而言,你也是下民,要正确理解上天、理义和生死的关系。对于那些既不接受教化,也不畏惧惩罚的人,上天会通过变异之兆提醒他改变自己的言行。这次肜祀的征兆,其实是在提醒你调整国策。既然已看到征兆,父庙的祭品就不要过于丰厚,宁俭毋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