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兴灭国,继绝世”(《韩诗外传·卷八•第十六章》)

作者: 孙立尧   发布时间: 2022-05-29

经义:

古时诸侯受封的制度,可能历代有所不同。周朝的制度,现在也很难详细考察。本章中所说的可能便是周朝的制度。那么诸侯的封地和他的采地并不一样,封地的面积很大,但是采地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可以世世传给子孙,即使后来其封地被削除了,但是采地却是能够永久保留的,实际的情形是不是如此,恐怕是很难说得清楚。

经文:

古者天子为诸侯受封,谓之采地百里诸侯以三十里,七十里诸侯以二十里,五十里诸侯以十五里。其后子孙虽有罪而,使子孙贤者守其地,世世以祠其始受封之君。此之谓兴灭国,继绝世也。《书》曰:“兹予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

语译:

古时候诸侯开始接受天子之封的时候,一定有他的封地叫做采地。封地有百里的诸侯,其采地有三十里;封地有七十里的诸侯,其采地有二十里;封地有五十里的诸侯,其采地有十里。他后世的子孙即使有罪被免爵罢职,也会让他子孙中贤能的人持有这块地,世世代代用来祭祀他们最初受封的祖先,这就叫做兴复已经灭亡的国家,继承已经断绝的世系。《尚书》上说:“现在我要祭祀我们的先王,你们的祖先也将跟着享受祭祀。”

(整理自孙立尧注译:《新译韩诗外传》,台北三民书局2012年版。经义为原书“研析”部分,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标题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