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戴礼记•杂记下第二十一

发布时间: 2022-05-25

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卒事,反丧服。虽诸父、昆弟之丧,如当父母之丧,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皆服其除丧之服,卒事,反丧服。如三年之丧,则既顈(jiǒng),其练、祥皆行。王父死,未练、祥而孙又死,犹是附于王父也。

有殡,闻外丧,哭之他室。入奠,卒奠出,改服即位,如始即位之礼。

大夫、士将与祭于公,既视濯而父母死,则犹是与祭也。次于异宫,既祭,释服,出公门外,哭而归。其它如奔丧之礼。如未视濯,则使人告,告者反而后哭。如诸父、昆弟、姑、姊妹之丧,则既宿则与祭。卒事,出公门,释服而后归。其它如奔丧之礼。如同宫,则次于异宫。

曾子问曰:“卿大夫将为尸于公,受宿矣,而有齐衰内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出舍乎公宫以待事,礼也。”孔子曰:“尸弁、冕而出,卿、大夫、士皆下之,尸必式;必有前驱。”

父母之丧,将祭而昆弟死,既殡而祭。如同宫,则虽臣妾,葬而后祭。祭,主人之升降散等,执事者亦散等。虽虞、附亦然。

自诸侯达诸士,小祥之祭,主人之酢也哜(jì)之,众宾、兄弟则皆啐之。大祥,主人啐之,众宾、兄弟皆饮之可也。

凡侍祭丧者,告宾祭荐而不食。

子贡问丧。子曰:“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请问兄弟之丧。子曰:“兄弟之丧,则存乎书策矣。”

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

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东夷之子也。”

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庐、垩(è)室之中,不与人坐焉。在垩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也不入门。疏衰皆居垩室,不庐。庐,严者也。

妻视叔父母,姑、姊妹视兄弟,长、中、下殇视成人。

亲丧外除,兄弟之丧内除。

视君之母与妻,比之兄弟,发诸颜色者亦不饮食也。

免丧之外,行于道路,见似目瞿(jù),闻名心瞿,吊死而问疾,颜色戚容必有以异于人也。如此而后,可以服三年之丧,其余则直道而行之是也。

祥,主人之除也。于夕为期,朝服。祥因其故服。

子游曰:“既祥,虽不当缟者必缟,然后反服。”

当袒,大夫至,虽当踊,绝踊而拜之,反,改成踊,乃袭。于士,既事成踊,袭而后拜之,不改成踊。

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附皆大牢。下大夫之虞也犆牲。卒哭成事、附,皆少牢。

祝称卜葬、虞,子孙曰“哀”,夫曰“乃”,兄弟曰“某”,卜葬其兄弟曰“伯子某”。

古者贵贱皆杖。叔孙武叔朝,见轮人以其杖关(guàn)毂(gǔ)而輠(huà)轮者,于是有爵而后杖也。

凿巾以饭,公羊贾为之也。

冒者何也?所以揜(yǎn)形也。自袭以至小敛,不设冒则形,是以袭而后设冒也。

或问于曾子曰:“夫既遣而包其余,犹既食而裹其余与?君子既食则裹其余乎?”曾子曰:“吾子不见大飨乎?夫大飨,既飨,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父母而宾客之,所以为哀也。子不见大飨乎?”

非为人丧,问与?赐与?三年之丧,以其丧拜;非三年之丧,以吉拜。三年之丧,如或遗之酒肉,则受之,必三辞。主人衰绖而受之。如君命,则不敢辞,受而荐之。丧者不遗人,人遗之,虽酒肉,受也。从父、昆弟以下,既卒哭,遗人可也。

县(xuán)子曰:“三年之丧如斩。期之丧如剡(yǎn)。”

三年之丧,虽功衰,不吊,自诸侯达诸士。如有服而将往哭之,则服其服而往。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禫(dàn)。练则吊。既葬,大功吊,哭而退,不听事焉。期之丧未葬,吊于乡人,哭而退,不听事焉。功衰吊,待事,不执事。小功、缌,执事,不与于礼。

相趋也,出宫而退。相揖也,哀次而退。相问也,既封而退。相见也,反哭而退。朋友,虞、附而退。

吊非从主人也。四十者执綍(fú)。乡人五十者从反哭,四十者待盈坎。

丧食虽恶,必充饥。饥而废事,非礼也;饱而忘哀,亦非礼也。视不明,听不聪,行不正,不知哀,君子病之。故有疾饮酒食肉,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饮酒食肉,皆为疑死。

有服,人召之食,不往。大功以下,既葬适人,人食之,其党也食之,非其党弗食也。

功衰,食菜果,饮水浆,无盐、酪(lào)。不能食食,盐、酪可也。

孔子曰:“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毁瘠为病,君子弗为也。毁而死,君子谓之无子。”

非从柩与反哭,无免(wèn)于堩(gèng)。

凡丧,小功以上,非虞、附、练、祥无沐浴。

疏衰之丧,既葬,人请见之则见,不请见人。小功,请见人可也。大功不以执挚。唯父母之丧,不辟(bì)涕泣而见人。

三年之丧,祥而从政(zhēng)。期之丧,卒哭而从政。九月之丧,既葬而从政。小功、缌之丧,既殡而从政。

曾申问于曾子曰:“哭父母有常声乎?”曰:“中路婴儿失其母焉,何常声之有?”

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

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

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

凡弁绖,其衰侈袂(mèi)。

父有服,宫中子不与于乐。母有服,声闻焉,不举乐。妻有服,不举乐于其侧。大功将至,辟(bì)琴瑟。小功至,不绝乐。

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丧。妻之党,虽亲弗主。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或曰:主之,而附于夫之党。

麻者不绅,执玉不麻,麻不加于采。

国禁哭则止,朝夕之奠,即位,自因也。

童子哭不偯(yǐ),不踊不杖,不菲不庐。

孔子曰:“伯母、叔母疏衰,踊不绝地。姑、姊妹之大功,踊绝于地。如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

世柳之母死,相者由左;世柳死,其徒由右相。由右相,世柳之徒为之也。

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

士三月而葬,是月也卒哭。大夫三月而葬,五月而卒哭。诸侯五月而葬,七月而卒哭。士三虞,大夫五,诸侯七。

诸侯使人吊,其次含、襚、赗、临,皆同日而毕事者也。其次如此也。

卿大夫疾,君问之无算;士壹问之。君于卿大夫,比(bì)葬不食肉,比卒哭不举乐;为士,比殡不举乐。

升正柩,诸侯执綍五百人,四綍皆衔枚,司马执铎,左八人,右八人,匠人执羽葆御柩。大夫之丧,其升正柩也,执引者三百人,执铎者左、右各四人,御柩以茅。

孔子曰:“管仲镂簋而朱纮,旅树而反坫,山节而藻棁。贤大夫也,而难为上也。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揜豆。贤大夫也,而难为下也。君子上不僭上,下不偪下。”

妇人非三年之丧,不逾封而吊;如三年之丧,则君夫人归。夫人,其归也以诸侯之吊礼,其待之也若待诸侯然。夫人至,入自闱(wéi)门,升自侧阶,君在阼。其它如奔丧礼然。

嫂不抚叔,叔不抚嫂。

君子有三患:未之闻,患弗得闻也。既闻之,患弗得学也。既学之,患弗能行也。君子有五耻:居其位,无其言,君子耻之。有其言,无其行,君子耻之。既得之而又失之,君子耻之。地有余而民不足,君子耻之。众寡均而倍焉,君子耻之。

孔子曰:“凶年则乘驽马,祀以下牲。”

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

子贡观于蜡(zhà),孔子曰:“赐也,乐乎?”对曰:“一国之人皆若狂,赐未知其乐也。”子曰:“百日之蜡,一日之泽,非尔所知也。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

孟献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七月日至,可以有事于祖。”七月而禘(dì),献子为之也。

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也。

外宗为君、夫人,犹内宗也。

厩焚,孔子拜乡人为火来者。拜之,士壹,大夫再。亦相吊之道也。

孔子曰:“管仲遇盗,取二人焉,上以为公臣,曰:‘其所与游,辟(pì)也。可人也!’管仲死,桓公使为之服。宦于大夫者之为之服也,自管仲始也,有君命焉尔也。”

过而举君之讳,则起。与君之讳同则称字。

内乱不与焉,外患弗辟也。

《赞大行》曰:“圭,公九寸,侯、伯七寸,子、男五寸。博三寸,厚半寸,剡(yǎn)上,左右各寸半,玉也。藻,三采六等。”

哀公问子羔曰:“子之食奚当?”对曰:“文公之下执事也。”

成庙则衅(xìn)之,其礼:祝、宗人、宰夫、雍人皆爵弁、纯(zī)衣。雍人拭羊,宗人视之,宰夫北面于碑南,东上。雍人举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kuī)羊,血流于前,乃降。门、夹室皆用鸡,先门而后夹室,其衈(èr)皆于屋下。割鸡:门当门,夹室中室。有司皆乡室而立,门则有司当门,北面。既事,宗人告事毕,乃皆退,反命于君曰:“衅某庙事毕。”反命于寝,君南乡于门内,朝服。既反命,乃退。路寝成,则考之而不衅。衅屋者,交神明之道也。凡宗庙之器。其名者成,则衅之以豭(jiā)豚。

诸侯出夫人,夫人比至于其国,以夫人之礼行。至,以夫人入。使者将命曰:“寡君不敏,不能从而事社稷、宗庙,使使臣某敢告于执事。”主人对曰:“寡君固前辞‘不教’矣,寡君敢不敬须以俟命。”有司官陈器皿,主人有司亦官受之。

妻出,夫使人致之,曰:“某不敏,不能从而共粢盛(zī chéng),使某也敢告于侍者。”主人对曰:“某之子不肖,不敢辟(bì)诛,敢不敬须以俟命。”使者退,主人拜送之。如舅在则称舅,舅没则称兄,无兄则称夫。主人之辞曰:“某之子不肖。”如姑、姊妹,亦皆称之。

孔子曰:“吾食于少施氏而饱,少施氏食我以礼。吾祭,作而辞曰:‘疏食不足祭也。’吾飧(sūn),作而辞曰:‘疏食也,不敢以伤吾子。’”

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

妇见舅姑,兄弟、姑、姊妹,皆立于堂下,西面,北上,是见已。见诸父各就其寝。

女虽未许嫁,年二十而笄,礼之妇人执其礼。燕则鬈(quán)首。

韠(bì)长三尺,下广二尺,上广一尺,会(kuài)去上五寸,纰(pí)以爵(què)韦六寸,不至下五寸。纯(zhǔn)以素。紃(xún)以五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