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第十章•胡为我作,不即我谋

发布时间: 2022-05-20

昔者司城子罕相宋,谓宋君曰:“夫国家之安危,百姓之治乱,在君之行赏罚。夫爵赏赐与,人之所好也,君自行之。杀戮刑罚,民之所恶也,臣请当之。”君曰:“善。寡人当其美,子受其恶,寡人自知不为诸侯笑矣。”国人知杀戮之刑专在子罕也,大臣亲之,百姓畏之。居不期年,子罕遂劫宋君而专其政。故老子曰:“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诗》曰:“胡为我作,不即我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