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孙立尧 发布时间: 2022-05-20
经义:
本章的内容,与卷一第一章大体是一样的。孝子在于能够使自己的父母得到安养,得到快乐,以尽其天年,所以趁父母还在的时候,要尽这一分孝心;这比父母不在了之后,用更多的祭品去祭祀要好得多,也实际得多。
经文:
曾子曰:“往而不可还者,亲也;至而不可加者,年也。是故孝子欲养,而亲不待也,木欲直而时不待也。是故
《诗》曰:“
语译:
曾子说:“去世了之后就不能够再回来了的,这是自己的父母亲;到了一定的时候就没有办法再增加的,这是人生活的年限。所以孝顺的子女虽然想去奉养父母,但父母却不会在那里等待的;树木想长得很直,但时间却不会在那里等待它长直。所以与其等到父母死后杀牛在他们墓前祭祀,不如趁他们还活着的时候用鸡和猪来奉养他们。所以我曾经在齐国做过官吏,俸禄只有很少一点,但觉得高兴,并不是认为俸禄很多,而是因为能够趁着父母亲在的时候及时奉养他们而感到快乐。父母亲去世之后,我曾经到南方的楚国,做了很高的官,堂有九仞那么高,屋椽的头很粗,车子有百辆,但我还是向着北方哭泣,并不是因为自己地位低贱,而是因为没有办法奉养父母而感到悲伤。所以家境贫穷而父母年老的人,不选择一个合适的官职才肯去做,如果为了使自己的志向得到施展,而使父母亲贫困的人,就是不孝顺。”
《诗经》上说:“有母亲,却不能够供养她。”
(整理自孙立尧注译:《新译韩诗外传》,台北三民书局2012年版。经义为原书“研析”部分,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标题为整理者所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