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公二十五年
发布时间: 2022-05-19
【经】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
【左】二十五年春,陈女叔来聘,始结陈好也。嘉之,故不名。
【公】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
【谷】其不名何也?天子之命大夫也。
【经】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
【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左】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tè)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用币于社,伐鼓于朝。
【公】日食,则曷为鼓用牲于社?求乎阴之道也。以朱丝营社,或曰胁之;或曰为暗,恐人犯之,故营之。
【谷】言日言朔,食正朔也。鼓,礼也。用牲,非礼也。天子救日,置五麾(huī),陈五兵、五鼓,诸侯置三麾,陈三鼓、三兵;大夫击门,士击柝(tuò)。言充其阳也。
【经】伯姬归于杞。
【谷】其不言逆,何也?逆之道微,无足道焉尔。
【经】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
【左】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亦非常也。凡天灾,有币,无牲。非日月之眚(shěng)不鼓。
晋士蒍使群公子尽杀游氏之族,乃城聚而处之。
【公】其言于社于门何?于社,礼也,于门,非礼也。
【谷】高下有水灾,曰大水。既戒鼓而骇众,用牲可以已矣。救日以鼓兵,救水以鼓众。
【经】冬,公子友如陈。
【左】冬,晋侯围聚,尽杀群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