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孙立尧 发布时间: 2022-05-13
经义:
石先生的行为,是处于忠孝两难之际的一种处事方法。从古人严格的标准来看,既然参与了田常的盟会,那已构成对国君的不忠,并不一定靠着一死洗脱罪名。况且,古人所谓的“孝”包含奉养其亲的内容,在自己一死之后,父母即使能够保全,却不能够得到他的奉养,则“孝”本身也就有缺失了。不过,无论如何,石先生的选择是值得嘉许的。
经文:
《诗》曰:“
语译:
田常杀掉了齐简公。和国内的人盟誓说:“不参加盟誓的人,他的家人也要被处死。”
石他说:“以前侍奉国君的人,为国君献出生命。舍弃国君而保全自己的亲人,这是不忠诚;舍弃亲人而为国君的事牺牲,这是不孝顺。我不能做这样的事。但是不参加盟誓,就等于杀了我的亲人;跟随别人参加盟誓,就是背叛我的君主。哎,生在这样一个混乱的时代,不能够按照正道行事,受到残暴之人的胁迫,不能够保全正义,悲哀啊!”于是就进去参加盟誓,保全自己的父母,回来之后以剑自杀,为国君而牺牲。听说了这件事的人说:“石他是君子啊!能够安然去做这一点,这也是天命。”
《诗经》上说:“有人说过这样的话,前进或者后退都处理得很好。”说的就是石先生啊。
(整理自孙立尧注译:《新译韩诗外传》,台北三民书局2012年版。经义为原书“研析”部分,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标题为整理者所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