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十三年
发布时间: 2022-05-13
【经】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
【左】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斗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遂见楚子曰:“必济师。”楚子辞焉。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楚子使赖人追之,不及。
莫敖使徇(xùn)于师曰:“谏者有刑。”及鄢,乱次以济。遂无次,且不设备。及罗,罗与卢戎两军之。大败之。莫敖缢于荒谷,群帅囚于冶父以听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宋多责赂于郑,郑不堪命。故以纪、鲁及齐与宋、卫、燕战。不书所战,后也。
郑人来请修好。
【公】曷为后日?恃外也。其恃外奈何?得纪侯、郑伯然后能为日也。内不言战,此其言战何?从外也。曷为从外?恃外,故从外也。何以不地?近也。恶乎近?近乎围。郎亦近矣,郎何以地?郎犹可以地也。
【谷】其言及者,由内及之也。其曰战者,由外言之也。战称人,败称师,重众也。其不地,于纪也。
【经】三月,葬卫宣公。
【经】夏,大水。
【经】秋七月。
【经】冬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