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取法天地自然,是普适的(《韩诗外传·卷五·第十章》)

作者: 孙立尧   发布时间: 2022-05-05

经义:

中国的礼取法天地自然,顺人情而成立,所以是普适的。如果一切都超出人情,那么大部分人都无所措其手足;如果不对于人情进行节制,则将泛滥无所止,人就与禽兽没有区别。所以礼能够采取一种中和的态度,人人能够安住于礼义精神,天下也就和谐了,所以说:“言中伦,行中理,天下顺矣。”

经文:

礼者,天地之体,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者也。无礼,何以正身?无师,安知礼之是也?礼然而然,是情安于礼也。师云而云,是知若师也。情安礼,知若师,则是君子之道。言中伦,行中理,天下顺矣。《诗》曰:“不识不知,顺帝之则。”

语译:

礼,是取法天地自然,顺应人的感情,对它们进行节制和文饰的。没有礼,怎能端正身心呢?没有老师,怎么能知道所实行的礼对不对呢?礼所规定正确的就认为正确,这就是人情对礼法感到安定了;老师这么说,自己也就这么说,这是智慧和老师差不多了。人情在礼法中得到安定,智慧和老师差不多,这就是君子所应该实行的道理。言行都合乎伦理道德的规范,天下也就和顺了。《诗经》中说:“不知不觉之中,遵循天帝的法则。”

(整理自孙立尧注译:《新译韩诗外传》,台北三民书局2012年版。经义为原书“研析”部分,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标题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