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恭、辞顺、色从是讨论的前提(《韩诗外传·卷四•第十六章》) ​

作者: 孙立尧   发布时间: 2022-04-27

经义:

本章所说的是与人谈论的道理。谈论有一定的范围,如果所谈论的内容对于双方没有意义甚至有害,那么就不应该去论。盛气的人往往是不论是非的,因此即使与他谈论也不会有结果。谈论是为了学习道理,是为了辨别事物的是非,本着这样的心理去谈论的话,方能够有所收获。这就要求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因此,文中所说的“礼恭、辞顺、色从”,便是基本的要求。

经文:

问者不告,告者勿问。有气者勿与论。必由其道至,然后接之,非其道则避之。故礼恭然后可与言道之方,辞顺然后可与言道之理,色从然后可与言道之极。故未可与言而言谓之瞽,可与言而不与之言谓之隐。君子不瞽,言谨其序。

《诗》曰:“彼交匪纾,天子所予。”言必交吾志然后予。

语译:

来问不合乎礼义的事,就不告诉他;有来告诉你不合乎礼义的事情的,就不去追问他;

有与人论争的盛气的人不与他讨论。一定是遵循道义而来的人,然后才能接待他,不合乎道义的就回避他。所以恭敬讲求礼义,然后才可以和他谈论道的旨意,言辞逊顺然后才可以和他谈论道的正理,脸色和顺然后才可以和他谈论道的极致。所以不可以和他说话而与他说话就是盲目,可以和他说话而不和他说话就是隐瞒,君子不盲目,也不隐瞒,语言谨慎而有次序。

《诗经》上说:“他与人交往不怠慢,天子给予他很多赏赐。”说的是一定要与我志意相投才能够给予。

(整理自孙立尧注译:《新译韩诗外传》,台北三民书局2012年版。经义为原书“研析”部分,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标题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