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无私方能成其大私,爱其所爱(《韩诗外传·卷四•第十五章》)

作者: 孙立尧   发布时间: 2022-04-27

经义:

贤君以国家为重,所以会尽力招揽有才能的人。不贤的国君会将官位当作自己的私人礼物送给所宠信的人,而不问他是否能够称职。这不仅害了他所宠信的人,更重要的是害了国家,这就是文章中所说的“明主能爱其所爱,暗主必危其所爱”。对于官位而言,应该在道德的基础上,惟才是举,不能任人惟亲。这对于今天的国家管理而言,仍有启发意义。

经文:

人主欲得善射,及远中微,则悬贵爵重赏以招致之。内不子弟,外不隐远人,能中是者取之,是岂不谓之大道也哉?虽圣人弗能易也。今欲治国驭民,调一上下,将内以固城,外以拒难,治则制人,人弗能制。乱则危削,灭亡可立待也。然而求卿相辅佐,独不如是之公,惟便辟比己之是用,是岂不谓过乎?故有社稷,莫不欲安,俄则危矣;莫不欲存,俄则亡矣。古之国千余,今无数十,其故何也?莫不失于是也。故明主有私人以百金、名珠玉,而无私以官职事业者,何也?曰:本不利所私也。彼不能,而主使之,是暗主也。臣不能而为之,是诈臣也。主暗于上,臣诈于下,灭亡无日矣,俱害之道也。故惟明主能爱其所爱,暗主则必危其所爱。夫文王非无便辟亲比己者,超然乃举太公于舟人而用之,岂私之哉?以为亲邪,则异族之人也;以为故耶?则未尝相识也;以为姣好耶,则太公年七十二,然而齿堕矣。然而用之者,文王欲立贵道,欲贵名,兼制天下,以惠中国,而不可以独,故举是人而用之。贵道果立,贵名果白,兼制天下,立国七十二,姬姓独居五十二。周之子孙,苟不狂惑,莫不为天下显诸侯,夫是之谓能爱其所爱矣。故惟明主能爱其所爱,暗主则必危其所爱,此之谓也。

《大雅》曰:“贻厥孙谋,以燕翼子。”      

《小雅》曰:“死丧无日,无几相见。”危其所爱之谓也。

语译:

为人君主想要得到一个善于射箭的人,能够射得远而射中微小目标的人,就会用高贵

的爵位和厚重的赏赐来招揽他。对内不会偏袒自己的子弟,对外也不会隐没远方的人,能够射中的人就录用,这难道不符合大道吗?即使圣人也不能够改变这种方法。现在如果想要治理国家,管理人民,调和齐一君臣上下,对内使得城池完固,对外抵御外来的侵略。治理好自己的国家就可以制约他人,别人不能够制约自己。如果国家混乱就会危险削弱,很快就要灭亡。但是寻求卿相以及辅佐,却惟独不像这样公平,只用那些谄媚逢迎和亲附自己的人,这难道不是一种过错吗?所以有社稷国家的人,没有不想国家得到安定的,但国家很快就会变得很危险;没有不想让国家长存下去的,但很快就灭亡了。古代国家有一千多个,现在却不到数十个,其中的缘故是什么?都是因为用人不公所造成的过失。所以明君可以私下里给人很多黄金、有名的珠宝玉石,但没有私下里给人官职和事业的,为什么呢?因为这本来就是对所私爱的人不利的。他如果不能够做事情,君主却让他做,这是昏暗的君主;臣子如果不能做事情,而自己偏要去做,这是奸诈的臣子。上面的君主昏暗,下面的臣子欺诈,那国家灭亡的时间就不久了,这是让君臣都受到伤害的行为。所以只有贤明的君主能够真正爱他所亲爱的人,昏暗的君主必定让自己亲爱的人受到危害。文王并不是没有逢迎亲附自己的人,但是他超然把姜太公从渔民中选出来任用,这难道是因为自己的私情吗?太公和文王是亲近之人吗?太公是一个和文王不同部族的人;他们是故交吗?他们还未曾互相认识;太公长相美好吗?姜太公年纪已经有七十二岁,连牙齿都掉光了。但文王仍然去任用他,因为文王想要建立高贵的道义,想要显扬高贵的名声,统一天下,使全中国之人都受到恩惠,自己不能够独立去完成这件事情,所以选择了太公并任用他。高贵的道义果然建立了,高贵的名声果然显扬了,统一天下,封赏土地,建立的国家有七十二个,与文王同姓的姬姓占据了其中的五十二个。周朝的子孙,如果不是狂悖迷惑,没有不成为天下闻名的诸侯的。这样才可以说能够爱他所亲爱的人。所以只有贤明的君主才能够爱他所亲爱的人,昏暗的君主一定会危害他所亲爱的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啊。

《诗经·大雅》中说:“遗留下谋略给他的子孙,以安定和保护他的儿子。”

《诗经·小雅》中说:“离死亡没有多久了,也没有多少时间相见了。”说的就是危害他所亲爱的人。

(整理自孙立尧注译:《新译韩诗外传》,台北三民书局2012年版。经义为原书“研析”部分,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标题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