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员不能经商谋取私利(《韩诗外传·卷四•第十四章》)

作者: 孙立尧   发布时间: 2022-04-26

经义:

本章主要是讲社会的利益分配问题。在古代社会,天子、诸侯据有天下国家,当然不必考虑个人的利益问题。就是一些卿大夫之家,也有自己的封邑或者俸禄,足够用来保持自己家庭的生活,因此不再去做一些额外获取利益的事情,就像文中所说的“驷马之家不恃鸡豚之息,伐冰之家不图牛羊之入,千乘之君不通货财,冢卿不修币施,大夫不为场圃,委积之臣不贪市井之利”,如果还去做这些事情的话,古人认为是“与民争利”,抢夺了老百姓的利益。当然,社会利益的分配也许是一个永远都存在着不公平和矛盾的地方,古人能够意识到这一点,已经很不错了。

经文:

天子不言多少,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丧,士不言通财货,不为贾道。故驷马之家不恃鸡豚之伐冰之家不图牛马之入,千乘之君不通货财,冢卿不修币施,大夫不为场圃委积之臣不贪市井之利。是以贫穷有所欢,而孤寡有所措其手足也。《诗》曰:“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

语译:

天子不说财物的多少,诸侯不谈财货的利益和害处,大夫不说利益的得失,士人不说如

何流通财货,不像是生意人那样。所以有驷马之车的大夫之家,不从事养鸡养猪的活动;丧祭能够用冰的卿大夫之家,不图饲养牛羊的收入;有一千辆兵车的国君,不从事商业的活动;上卿不去追求货币的多少,与商人争利;大夫不去筑场圃种粮种菜,与农夫争利;管理仓库的官员不去追求市井上的利益。因此贫穷的人有能够让他高兴的事情做,孤儿寡妇也能够有谋生的地方。《诗经》上说:“那里有遗留下来的一束禾把,这里有遗留下来的谷穗,寡妇可以去拾取谋生。”

(整理自孙立尧注译:《新译韩诗外传》,台北三民书局2012年版。经义为原书“研析”部分,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标题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