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因人情而权变(《韩诗外传·卷四•第九章》)
作者: 孙立尧 发布时间: 2022-04-25
经义:
本章所讲的是舜的一些事迹。干戚是武舞,但传统儒家注重文德,所以说它不是“至乐”。从礼的角度来说,正妻只有一位,因此舜娶尧的二女为妻,本身不合理,况且根据其他的记载,他是没有告诉父母就娶妻了。向天号泣,说明对于天命的内容还不太了解。这些事情,如果从儒家的礼来看,有不少都是不合乎礼仪的;但若从人情的角度来看,那就应该特殊情形特殊对待,比如舜的家庭情况特殊,使得他不能够按照正常的礼仪去做事,所以只要符合礼的精神也就可以了,并不一定要每一个细节都按照礼的规定来实行。这当然也是一种“权变”。
经文:
语译:
舜时的音乐《韶》中用盾牌和斧来舞蹈,这不是最好的音乐。舜同时娶了尧的两个女儿,这不是通用的礼仪。把土地分封给黄帝的十九个儿子,这不符合道义。到田野里去号泣,这是对于天命还没有完全了解。从人情的角度来观察,这是对的;如果从礼法的角度来衡量就不符合了。《礼记》中说:“重要的礼节有三百种,细小的规定有三千种。”《诗经》上说:“恭敬做好你本职的工作,和正直的人士相交往。神能听到这些,会给你很大福报。”
(整理自孙立尧注译:《新译韩诗外传》,台北三民书局2012年版。经义为原书“研析”部分,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标题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