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者因人情而制(《韩诗外传·卷二·第三十三)
作者: 孙立尧 发布时间: 2022-04-11
经义:
婚礼是古代礼仪中较重要的一部分,因为古人说夫妇是“人伦之始”,因此得到格外重视。本章所说的大部分是婚礼中的含义。如“三夜不息烛”、“三日不举乐”、“庙见”、“见舅姑”等等礼仪,都有其具体的意义。礼仪和人情相关,因此这里所说的也是人之常情。等到后世社会发展变化之后,许多礼仪,其中的庆贺内容增加了,而原始的意义便逐渐消退,婚礼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经文:
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
《诗》曰:“
语译:
嫁女儿的家庭,出嫁前连续三夜不熄蜡烛,这是因为想到骨肉就要分离了。娶妻的家庭,
婚前三天不演奏音乐,这是因为想到自己即将娶妻,担负起父母交给的传宗接代责任,而父母开始进入老境。所以婚礼时不需要祝贺,是因为这里含有父子代谢的意思。如果是新郎的父母已经去世,那么在结婚三月之后到庙里去拜见公婆的神主,致辞时自称为“某氏来妇”。如果新郎的父母尚在,那么就在第二天早晨拜见公公婆婆,公公婆婆从西面的宾阶下堂,媳妇从东边的主阶下堂,意思是把家事交给媳妇。忧思三天,三个月仍不减省忧思,这是孝子的心情。所以礼是遵循人情而制定仪节的。
《诗经》上说:“母亲亲自给出嫁的女儿系上佩巾,结婚的礼仪至于九、至于十。”是说它的礼仪很繁多。
(整理自孙立尧注译:《新译韩诗外传》,台北三民书局2012年版。经义为原书“研析”部分,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标题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