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第十四章•彼己之子,邦之司直

发布时间: 2022-04-03

楚昭王有士曰石奢,其为人也,公而好直。王使为理。于是道有杀人者,石奢追之,则其父也。还返于廷曰:“杀人者,臣之父也。以父成政,非孝也。不行君法,非忠也。弛罪废法,而伏其辜,臣之所守也。”遂伏斧锧,曰:“命在君。”君曰:“追而不及,庸有罪乎?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然。不私其父,非孝也。不行君法,非忠也。以死罪生,不廉也。君欲赦之,上之惠也。臣不能失法,下之义也。”遂不去鈇锧,刎颈而死乎廷。君子闻之曰:“贞夫法哉,石先生乎!”孔子曰:“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矣。”《诗》曰:“彼己之子,邦之司直。”石先生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