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行则人无位矣(卷一•第十三章)

作者: 孙立尧   发布时间: 2022-03-24

经义:

这一章所说的道理更接近于道家学说,道家讲求“自然”,无为,不求功名,《庄子》中说“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也就是文中所说的“随天地自然”、“无爱名”;《老子》中说到“福兮祸所伏”,与这一章里所说的利害、福祸的相互转化也是一致的。因此,最好的办法便是此章中所说的“灭迹于人”。

经文:

传曰:喜名者必多怨,好者必多辱。唯灭迹于人,能随天地自然,为能胜理,而无爱名。名兴则道不用,道行则人无位矣。夫利为害本,而福为祸先。唯不求利者为无害,不求福者为无祸。

《诗》曰:“不忮不求,何用不臧。

语义:

古书上说:喜爱虚名的人必定多与人结怨,喜欢结党的人必定多侮辱。只有在人间不留一点踪迹,才能够顺应天、地和自然,顺应道理,而不贪求声名。有了声名,道就不能够得到应用,道能够通行那么人就无需有什么地位。利益是灾难的根本,幸福是祸害的先声。

只有不求利益的人能够没有灾难,只有不求幸福的人能够没有祸害。

《诗经》上说:“不去损害别人,也不对别人有所贪,到哪里不好呢!”(整理自孙立尧注译:《新译韩诗外传》,台北三民书局2012年版。经义为原书“研析”部分,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标题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