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训第二

发布时间: 2022-02-09

天生民而成大命,命司德,正之以祸福。立明王以顺之,曰:

大命有常,小命日成,(日)成则敬,有常则广,广以敬命,则度至于极。

夫司德司义,而赐之福禄,福禄在人,能无惩乎?若惩而悔过,则度至于极。

夫或司不义,而降之祸,(祸过)在人,能无惩乎?若惩而悔过,则度至于极。

夫民生而丑不明,无以明之,能无丑乎?若有丑而竞行不丑,则度至于极。

夫民生而乐生,无以谷之,能无劝乎?若劝之以忠,则度至于极。

夫民生而恶死,无以畏之,能无恐乎?若恐而承教,则度至于极。

夫天道三,人道三。天有命、有福、有祸,人有丑、有绋絻、有斧钺。以人之丑当天之命,以绋絻当天之福,以斧钺当天之祸。六方三述,其极一也,不知则不行。

极命则民堕,民堕则旷命,旷命以戒其上,则殆于乱。极福则民禄,民禄则干善,干善则不行。极祸则民鬼,民鬼则淫祭,淫祭则罢家。极丑则民叛,民叛则伤人,伤人则不义。极赏则民贾其上,贾其上则民无让,无让则不顺。极罚则民多诈,多诈则不忠,不忠则无报。凡此六者,政之殆也。

明王是故昭命以命之,曰:大命世,小命身。福莫大于干善,祸莫大于淫祭,丑莫大于伤人,赏莫大于贾上,罚莫大于贪诈。古之明王奉此六者以牧万民,民用而不失。

抚之以惠,和之以均;敛之以哀,娱之以乐;慎之以礼,教之以艺;震之以政,动之以事;劝之以赏,畏之以罚;临之以忠,行之以权。权不法,忠不忠;罚不服,赏不从劳;事不震,政不成;艺不淫,礼有时;乐不满,哀不至;均不一,惠而忍人。凡此物,权之属也。

惠而不忍人,人不胜害,害不如死。均一则不和。哀至则匮,乐满则荒。礼无时则不贵,艺淫则害于才,政成则不长,事震则寡功。以赏从劳,劳而不至。以法从中则赏,赏不必中,以权从法则行,行不必以知权。权以知微,微以知始,始以知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