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凡于路毋畏

作者: 翟玉忠   发布时间: 2022-01-15

阐微:

待人接物,既不要畏缩,也不要专断,要学会忍耐。

《礼记•曲礼上》有:“疑事毋质,直而勿有。”就是君子与人论事,疑则不应坚持己见,不疑亦应称师友之言以陈之。不论疑与不疑,皆不自专独断。可与简文“毋独言”之意相通。

经文:

凡于路[1]毋畏,毋独言[2],独处则习父兄之所乐。苟毋大害,少枉[3]入[4]之可也,已则勿复言也。

译文:

出门在外,待人接物不必心怀恐惧, 但说话也不要独断自专。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就要学习父兄所乐于从事之事。假如没有很大的不良后果,稍微受些冤枉委曲也没有关系,事过境迁之后就不要再去提这件事了。

注释:

[1]路:指出行,出门在外。

[2]独言:谓独断自专也。《荀子•臣道》:“故明主好同,而暗主好独。”杨倞注:“独谓自任其智。”

[3]枉:冤屈、冤枉也。

[4]入:接纳、收纳。《玉篇•入部》:“入,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