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凡交毋烈

作者: 翟玉忠   发布时间: 2022-01-15

阐微:

“君子之交淡如水”,其中的“淡”字最难做到。

要做到本节所讲的“毋烈”,不太过,才能“有末”,有始有终,成就君子之交。这个“毋烈”实际也是在讲心术。

经文:

凡交毋烈[1],必使有末[2]。

译文:

与朋友交往不能太过,一定要有始有终。

注释:

[1]烈:意为甚,极致。

[2]末:《小尔雅•广言》:“末,终也。”《玉篇》:“末,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