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伯有章[1]

发布时间: 2021-12-31

□□伯有[2]……35是杀我也。遂弗听。[3]伯有亦弗芒,[4]自归亓(其)□。[5]伯有闭室,县(悬)钟而长饮酉(酒)。[6]闵子[辛闻之]36曰:[7]“[伯]有必及矣。[8]吾闻之,□□事君无罪,[9]礼下无惌(怨),议贤让能,同立(位)之人弗与□,□37德守也。亓(其)次明备以候适(敌)。□□□有惌(怨)而使公子往,[10]是以同立(位)之人鲜〈解〉邦恶也。□矰□38□□□也。令有不行而□□咎君……县(悬)[11]钟而长39饮酉(酒),是怒亓(其)心而耤(藉)之闲(间),[12]非□也。三者皆失而弗知畏,……[伯]40有,而使[子]产相。[13]41

[1]此章记郑国执政伯有在楚、郑交恶的情况下使大夫公孙黑如楚,公孙黑不听,伯有归家饮酒作乐,毫无顾忌,终于招来灾祸之事。原注:此章事见《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及三十年(公元前544年及次年),此记事比《左传》简而有闵子辛的议论。(9页注[一])

[2]“伯有”上所残去者疑是分章圆点及“郑”字。

[3]《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此事曰:“郑伯有使公孙黑如楚。辞曰:‘楚、郑方恶而使余往,是杀余也。’伯有曰:‘世行也(杜注:言女——通“汝”——世为行人)。’子(引者按:公孙黑之字)曰:‘可则往,难则已,何世之有!’伯有将强使之。子怒,将伐伯有氏。大夫和之。十二月已巳,郑大夫盟于伯有氏。帛书“是杀我也”为公孙黑之语,《左传》作“是杀余也”。

[4]原注:芒疑当读为𢻬 ,《说文》:“抚也。”是说伯有不安抚公孙黑。一说,芒即茫,《方言》二:“遽也。”弗芒是不慌不忙的意思。(9页注[三])

[5]此字残存上端,似是“家”或“室”字。

[6]《左传》襄公三十年:“郑伯有耆酒,为窟室,而夜饮酒,击钟(钟)焉。朝至未已。……既而朝(杜注:伯有朝郑君),则又将使子如楚。归而饮酒。庚子,子以驷氏之甲伐而焚之,伯有奔雍梁,醒而后知之,遂奔许。”原释文未释“伯有”之“伯”字。此字虽残,“人”旁直竖仍存,当为“伯”字残文无疑。“闭室”之“闭”为动词。《校释》以为“闭室”乃“窟室”之别称(29页),恐非。“饮酒”,帛书原作“㱃=”。“ 㱃”为“饮”之古字,已见第二章。因其字包含“酉”字旁,故加重文号后可读为“饮酉(酒)”。此与“夫”字包含“大”形,加重文号后可读为“大夫”同例。下文40行的“饮酉”,写法与此同。长饮酒,长时间地饮酒。

[7]《解题》指出,《春秋事语》所记议论,出自两种人,“一种是当事人”,“另一种是喜欢评论事情的人,大约就是所谓‘圣人’、‘贤人’、‘君子’之类。这些人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同时人,……另一类是后代人。”此文的“闵子[辛]”(“辛”字据十一、十五章补),属于第二种的后一类,而且在《事语》所记议论者中出现次数最多。《解题》对此人有详细的说明,今录之于下:

……这个人在书中出现三次,即:

六、《伯有章》,“闵子[辛闻之]曰”。事在公元前544-543年。

十一、《鲁桓公少章》,“闵子辛闻之曰”。事在公元前713年。

十五、《鲁庄公有疾章》,“闵子辛闻之曰”。事在公元前662-660年。

从公元前712年到公元前543年,凡一百六十九年,历经鲁桓公至襄公八个国君。其中鲁桓、鲁庄两章年代太早,对闵子辛来说肯定属于前代的传闻。即使是《伯有章》所记,也不一定是同时代的事。……

闵子辛此人它书不见,疑即闵子骞。《说文》三篇上:“,罪也,从干二,读若愆。”辛形近,愆骞音同,闵子骞名损,,愆和损义亦相应。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闵子骞“少孔子十五岁”。孔丘出生在公元前551年,闵子骞出生当在公元前536年。当伯有失败而死时才七岁。

这三条记载,先叙事,接着是“闵子辛闻之曰”,最后简单叙述事情的结果。看上去好像是同时人在发议论,并补记出其言之是否应验,事实在上并非如此,而是闵子辛在作史论。……这种情况类似《资治通鉴》里的“臣光曰”,《纲鉴易知录》上的眉批。由此可见这书和闵子辛有密切关系,可能闵子辛有一部论春秋的书,被选用了这几条,也可能本书的编者就是闵子辛的门徒。(《文物》1977年第1期37页)

唐兰在1974年8月《文物》编辑部召集的马王堆汉墓帛书座谈会上,也认为闵子辛“可能就是闵子骞”(《文物》1974年第9期51页)。杨伯峻则怀疑闵子辛有可能是见于《左传》的善于发议论的鲁大夫闵子马。

《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记闵子马劝季氏庶子公不要因为不得立为嗣而不满,杜注:“闵子马,闵马父。”昭公十八年记闵子马评论周原伯鲁不好学,认为原氏将亡。昭公二十二年记闵马父评论周室之乱,谓“子朝必不克”,杜注:“闵马父,闵子马,鲁大夫。”昭公二十六年又记闵马父评论王子朝告诸侯之辞之语。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在襄公二十三年注中说:“闵子马即闵马父,长沙马王堆三号墓出土帛书春秋事语,中有闵子,不知是此人否。”(中华书局1990年修订版1192页)

如闵子辛即闵子马,他既然在襄公二十三年就已在规劝公。在襄公三十年郑国发生伯有事件时,完全有可能在当时就发议论。然而不但闵子辛究竟是闵子骞还是闵子马,目前无法论定;甚至闵子辛实为另一人的可能性,也还不能完全排斥。

[8]必及,谓必及于祸。

[9]《校释》:案:“事君”上缺文,疑当是“大上”二字;下文“其次明备以候适(敌)”,“其次”与“大上”相应也。帛书本《战国策》第十二章曰:“大上破之,其次摈之。”亦“大上”“其次”相应,是其证。(29页)此说有理。下文“其次明备以候敌”句后原释文用逗号,今依此说改为句号。

[10]“公子”当指公孙黑,然彼为郑穆公之孙,实乃公孙而非公子。第九章(卫献公出亡章)称公孙剽为公子浮(12页),与此同例。

[11]此字残去左半,右半“系”旁下尚有显然属于此字的一道横画,极似“心”旁所含最长一笔的右半。如果此字下部原来确有“心”旁,“悬”字出现的时代就可大大提前了。

[12]原注:藉通借。间,可乘之间隙。藉之间是给人以机会。(9页注[五])

[13]原注:据《左传》,子伐伯有,伯有奔许,由许反攻郑国死于羊肆。这时子皮执政,授子产政。(9页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