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中的教育是一种终身教育(大盂鼎铭文)

作者: 翟玉忠 付金才   发布时间: 2021-12-27

大盂鼎1849年出土于陕西郿县礼村,鼎高101.9厘米,口径77.8厘米,重153.5千克,铭文291字,记载了周朝第三任君主周康王在宗周训诫盂之事。现藏中国国家博物馆。

此鼎一出,晚清金石学家陈介祺就指出:大盂鼎“真三千年来之至宝”“是真本古文尚书”。

大盂鼎铭文让人联想到《今文尚书•酒浩》中,周公旦的弟弟康叔受封卫地上任之际,周公旦对康叔的训诰。王辉先生指出:“在册命之先,王对盂作了一番教导,要他吸取殷末贵族因酗酒丧失民心以至亡国的教训,不要因担任要职而放纵自己,要注意品德修养,敬畏上天,忠于职守。这同《尚书•酒诰》几乎可以媲美。”(王辉:《商周金文》,文物出版社出版2006年版,第7页。)

由于酒会对人的精神生活产生严重影响,酗酒会形成酒精依赖,荒废正业。自古以来先贤就对过度饮酒充满警惕。仪狄是夏禹时代司掌造酒的官员,据说有一次夏禹的女儿让仪狄做美酒献上。禹喝了感到万分甘美,于是开始疏远仪狄,并不再喝美酒,他感叹:“以后必有因过度饮酒而自亡其国的人”。《战国策•魏策二》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而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

周人地处西部边陲,对于强大商王朝灭亡的教训十分敏感。周初统治集团普遍认为酗酒是商灭亡的重要原因,所以康王以此来告诫臣下——尽管据大盂鼎,康王赏赐给盂的第一件物品就是香酒。

在中国这样的世俗化国家,关于酒的禁令多出于现实政治目的。而一神教国家的禁酒常有其宗教背景。伊斯兰教严禁饮酒,伊斯兰国家沙特阿拉伯完全禁止酒的生产、进口或消费,对违反者惩罚严厉,包括长达数个月的监禁并可能遭到鞭打。

在当前廉政建设过程中,公务人员禁止喝酒是重要内容,也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有的地方政府甚至规定公职人员非工作日都不许饮酒。比如2020年7月1日,甘肃省庆城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禁止公职人员饮酒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全县公职人员一切公务活动禁止饮酒,公职人员不论是正常上班还是节假日值班、执勤或工作日八小时外一律禁止饮酒。

大盂鼎铭文提到国家对贵族子弟的培养“小教汝”,可知三千年前周代的确存在贵族子弟学校。这与文献的记载一致。《大戴礼记•保傅篇》:“及太子少长,知妃色,则入于小学……古者年八岁而出就外舍,学小艺焉,履小节焉。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

可知太子八岁入小学,接受初级教育。西汉贾谊《新书•容经》写作:“古者年九岁入就小学,蹍小节焉,业小道焉;束发就大学,蹍大节焉,业大道焉。

公卿大夫子弟上学略晚,十三岁始入小学。《尚书大传》有:“公卿之太子,大夫,元士嫡子,年十三始入小学,见小节而践小义;年二十入大学,见大节而践大义。”

无独立的宗教教育,中国的学校必须同时履行西方宗教机构与教育机构的功能,内养外用并重。除了传授理性的知识技艺,还要培养高尚的德行智慧。除了学习礼仪知识,还要学习大义大道——培养德行智慧的指导书,则在经典。

在中国,不可舍弃经典言教育;舍弃经典言教育,如舍弃《圣经》谈基督教,何其荒唐!

从大盂鼎铭文中我们看到,从少年教育到册命训诫,中国文化中的教育是一种终身教育——因为德行和智慧没有终点,教育自然没有终点。

本篇释文主要参考了王辉:《商周金文》,文物出版社出版2006年版,第65~66页。

铭文:

唯九月,王在宗周,命盂。王若曰:“盂,丕显文王受天佑大命,在武王嗣文作邦,辟厥匿,敷有四方,畯正厥民,在雩御事,image.png酒无敢酖,有祡烝祀,无敢扰,故天翼临子,废保先王,敷有四方。我闻殷坠命,惟殷边侯、甸雩殷正百辟,率肆于酒,故丧师矣。汝昧辰有大服,余唯即朕,小教汝,勿蔽余乃辟一人。今我唯即型禀于文王正德,若文王令二三正。今余惟命汝盂绍荣,敬雍德经,敏朝夕入谏,享奔走,畏天威。”

语译:

九月王在宗周册命盂。王这样说:“伟大英明的文王接受了上天佑助的大命。到了武王,继承文王建立周。去除了那个奸恶的纣王,普遍保有四方土地,长久地治理着百姓。办事的人在举行饮酒礼的仪式上,没人敢喝醉,在举行柴、烝之类的祭祀上也不敢醉酒。所以天帝以慈爱之心给以庇护,保佑先王,广有天下。我听说殷朝丧失了上天所赐予的大命,因为殷朝从远方诸侯到朝内大小官员,经常酗酒,所以丧失了天下。你年幼时就继承了先辈的显要职位,我曾让你就读于我的贵胄小学,你不能背离我,而要辅佐我。我要效法文王的政令和德行,犹如文王一样任命两三个执政大臣来任命你,你要恭敬地维护德行纲纪,勤勉地早晚入谏,进行祭祀,奔走于王事,敬畏上天的威严。”

铭文:

王曰:“於!令汝盂型乃嗣祖南公。”王曰:“盂,乃绍夹尸司戎,敏誎罚讼,夙夕诏我一人烝四方,雩我其遹省先王受民受疆土。赐汝鬯一卣、冕衣、绂、舄、车、马。赐乃祖南公旂,用狩。赐汝邦司四伯,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赐夷司王臣十又三伯,人鬲千又五十夫。极域迁自厥土。”王曰:“盂,若敬乃正,勿废朕命。”

语译:

王说:“命你盂,一定要效法你的先祖南公。”王说:“盂,你要辅助我主管军队,勤勉且及时地处理赏罚狱讼案件,从早到晚都应辅佐我治理四方,协助我遵从先王的制度治民理国。赏赐给你一卣香酒、头巾、蔽膝、木底鞋、车、马;赐给你先祖南公的旗帜,用以巡狩,赐给你邦国的官员四名,人众自驭手至庶人六百五十九人;赐给你异族的王臣十三名,夷众一千零五十人,要尽量让这些人迁往你的封土。”王说:“盂,你要恭谨地对待你的政事,不得违抗我的命令。”

铭文:

盂用对王休,用作祖南公宝鼎。唯王廿又三祀。

语译:

盂颂扬王的美德,制作了纪念先祖南公的宝鼎,时在康王在位第二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