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燕大夫章[1]

发布时间: 2021-12-25

[•]燕大夫子□(率)币(师)以御〈御〉晋人,[2]胜之。归而饮至,[3]而乐。亓(其)弟子惠曰:[4]“□则乐矣,非先王□7胜之乐也。[5]昔者文[王]□宗(崇),[6]能取而弗烕(滅),以申亓(其)德也。武王胜殷,登……8……9□□□非image.png夫何以贰□。以小胜大而……10□□□生,乐则芒(荒),芒(荒)则□[7]□□忧□□□为起民之暨也。燕以使人 image.png(通)[8]言□□□11□□败而怒亓(其)反恶□□□寇属惌(怨)之胜忧□在后[9]□□□而……12□□□君之忧。”处十一月,[10]晋人□燕南,大败[燕人]。[11]13”


[1]原注:此章所记的事,在别的古书里没有记载过。(4页注[一])《解题》指出,此章称晋人侵燕南(引者按:帛书“晋人□燕南”句“燕”上一字不清,释文未释,但从文义可以断定是含有侵伐一类意义的字),可知这个燕是在今北京市附近的北燕,而不是在今河南省延津县东的南燕。(37-38页)

昭公六年(公元前536年)《春秋》:“冬……齐侯伐北燕。”《左传》:“十一月,齐侯如晋,请伐北燕也。……晋侯许之。十二月,齐侯遂伐北燕,将纳简公。晏子曰:‘不入……’”次年《经》正月记燕“暨齐平”,《传》记二月燕齐盟,齐受燕赂,“不克而还。”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史记•燕世家》谓‘齐高偃如晋,请共伐燕,入其君’,则之晋者非齐侯也,又非请许而请共出师。《燕世家》又云:‘晋平公许,与齐伐燕,入惠公。’则非纳而未成也。《晋世家》、《年表》与《燕世家》同(引者按:《史记•齐世家》景公“十二年——相当于鲁昭公六年——,景公如晋见平公,欲与伐燕”。《燕世家》惠公——被纳之燕君,《左传》作“简公”,《史记》作“惠公”——“四年——据《十二诸侯年表》应为“九年”之讹,相当于鲁昭公六年——,齐高偃如晋,请共伐燕入其君,晋平公许,与齐伐燕,入惠公,惠公至燕而死”。《晋世家》平公“二十二年——相当于鲁昭公六年——,伐燕”。《十二诸侯年表》于齐景公十二年书“公如晋,请伐燕入其君”,十三年书“入燕君”;于晋平公二十二年书“齐景公来请伐燕入其君”,二十三年书“入燕君”;于燕惠公九年书“齐伐我”,燕悼公元年书“惠公归至卒”)。近年长沙马王堆三号墓所出帛书《春秋事语》云:‘燕大夫子□率师以御晋人,胜之,归而饮至,而乐。(下文残缺)处十一月,晋人□燕南,大败[燕]人。’(引者按:“[燕]人”原释文作“[燕人]”)或即此事传闻之异。”(1280-1281页)杨说可供参考。

[2]此句前章首圆点已残去,原释文未补,今为补出。“大夫”原作“夫=”。此书中“大夫”字皆如此作。帛书“御”字原来书写有讹,原释文的隶定与原字稍有出入,今已改正。但我们的隶定仍可能有问题。

[3]“饮”本作“㱃”,为“饮”之古字。《左传》隐公五年:“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杜注:“饮于庙以数车徒、器械及所获。”同书桓公二年:“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动,礼也。”据帛书此文,大夫战胜而归亦有饮至之礼。

[4]“惠”字原释文误作“车”。细审此字,上端中竖两侧各有一笔,与“车”字上端以一横画穿过中竖者有异;其下部有长而弯曲之笔,赤与“车”字有异,故改释为“惠”。

[5]《校释》:案上文云:“胜之,归而饮至,而乐。”则此文“□则乐矣”,“则”上缺文,当是“胜”字明矣。“非先王□胜之乐也”,窃疑“先王”下缺文,亦当是“乐”字。《礼记•乐记》曰:“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疏》曰:“胜,犹过也;若乐过和同而无礼,则流慢无复尊卑之敬。”此乐胜之义也。弟子车见其饮至而乐,与先王之礼不合,乃举乐胜之古义以谏之……(20页)按:“□则乐矣”句“则”上一字,在帛书上尚存残画,显非“胜”字残文,《校释》所补不可信。“非先王□胜之乐也”句之首有“非”字,故“先王□胜之乐”应为合理之乐,“□胜”必非《乐记》所批评之“乐胜”。《校释》于“胜”上补“乐”字,亦不可信。如必欲补字,或可补“战”字。但此字是另一字的可能性当然也是存在的。

[6]此句原释文作:昔者[文王军]宗。原注云:宗字与崇字通用。此处指周文王伐崇事。《左传》僖公十九年说:“文王闻崇德乱而伐之,军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后伐之,因垒而降。”(4页注[四])按:从帛书图版看,“文”字尚存上端残画,“宗”上一字尚存下部,细审似非“军”字,故将此句释文改为“昔者文[王]□宗(崇)”。“宗”上一字虽非“军”字,但似确为从“勹”之字。《说文》谓“军”字“从包省”,其实“军”“旬”“匀”等字所从之“勹”,皆与“包”无关,而为殷墟甲骨卜辞用为“旬”的“image.png ”字的变形(参看《金文编》650页“匀”字“旬”字、933页“军”字,《古玺文编》517页“均”字、337页“军”字)。此数字实皆从“ image.png”(金文等多作image.png)得声。此点古文字学者多已看出。所以“宗”上一字如确实以 由“image.png”变来的“勹”字为偏旁,并从之得声,仍然是可以读为“军”的。

[7]《校释》:案《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曰:“哀而不愁,乐而不荒。”(语又见《史记•吴太伯世家》)彼云“乐而不荒”,与此云“乐则荒”,义正相反,适可互证。荒,废也,乱也。《诗•唐风•蟋蟀篇》云:“好乐无荒。”郑《笺》曰:“荒,废乱也。”是其证。(21页)此说甚是。《校释》又疑“荒则”下缺文是“堕”字,则无据。

[8]此字原释文误印作“迥”。后面第十六章92行“迵”字亦然。

[9]原释文在“忧”字后加逗号。按:原文之意似谓燕国此次之胜乃来寇招怨之胜,必有后忧,“忧”字似也有可能属下读,故将逗号删去。

“后”字,原释文误为“後”。古书中以“后”为“後”之例屡见(参看《会典》324页“后与後”条),此书中“后”“後”错出(参看第九章注[15])。疑本章“后”字,释文本不误,盖编辑者误以为简化字而改之为“後”。此书中介词“於”“于”并用,释文“于”字皆被误改为“於”,情况与此类似。又此书“無”字皆作“无”(即《说文》“無”字古文),也往往被误改为“無”。

《集韵•平声•元韵》于袁切“鸳”小韵有训“雠”“恚”的“怨”,或体作“惌”。帛书“惌”字用法正同。此书中“怨”皆作“惌”,以下不再加注。

[10]“处”字原作image.png 。《说文•十四上•几部》以“image.png”为正篆,“處”为或体。西汉前期简帛“處”字下部多作image.png。与《春秋事语》同出一墓的帛书《相马经》的“處”字,也不加“image.png”而但作image.png(参看《秦汉魏晋篆隶字形表》1015页,四川辞书出版社,1985年。以下引此书简称“《字形表》”)。此书“處”字皆如此作,以下不再加注。

[11]“大败”之下的文字原已全部残去,原释文补“[燕人]”二字,今从之。但所缺之字也不能完全排斥是“燕师”或其它字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