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吕氏春秋》看 《乐记》部分篇章的成书年代及其佚篇

作者: 张小苹   发布时间: 2021-12-23

前贤时彦对《礼记•乐记》的成书问题已多有探讨,但极少有学者专门联系《吕氏春秋》对其加以考察。《吕氏春秋》仲夏、季夏二纪以论乐为主,共有《大乐》、《侈乐》、《适音》、《古乐》、《音律》、《音初》、《制乐》、《明理》等八篇文章。这八篇文章中,有不少段落与《乐记》中的部分篇章重复。综合《吕氏春秋》引书通例及前后文义,可推知吕氏门人撰写《吕氏春秋》时曾援引《乐记》的《乐本》、《乐言》、《乐象》等篇①;而根据刘向《说苑》、蔡邕《明堂月令论》等典籍对《乐记》的引述,《吕氏春秋》中的《古乐》、《音律》、《音初》三篇极有可能取自《乐记》中的佚《乐作》、《说律》、《音始》篇。

一、《吕氏春秋》曾征引《乐本》、《乐言》、《乐象》等篇

《吕氏春秋》好引古人前说,清代学者李慈铭曾将之比拟为类书之祖⑴。关于《吕氏春秋》的成书,以纪昀为代表的四库馆臣认为“大抵以儒为主而参以道家、墨家,故多引六籍之文与孔子、曾子之言”⑵,杨树达则提出“《吕氏》杂采古传记成书,故诸篇皆各有所本”⑴。四库馆臣、李慈铭、杨树达所说极有见地,在《吕氏春秋》中,吕氏门人援引他书之说者,俯拾即是,如《贵生》引《庄子》之《让王》、《当染》引《墨子》之《所染》、《孝行》引《曾子》、《观世》引《晏子春秋》等等,皆是此例。

吕氏门人所作八篇乐论文章中,《大乐》《侈乐》《适音》《制乐》《明理》诸篇融汇百家,议论驳杂。大概吕不韦门人在音乐方面造诣颇浅,因而他们的论乐文字也相对比较鄙陋。但《吕氏春秋》八篇乐论文章引儒家语极多,其中犹以与《乐记•乐本》重复最多,如《侈乐》从“生也者,其身固静,感而后知,或使之也”至“故强者劫弱,众者暴寡,勇者凌怯,壮者傲幼,从此生矣”与《乐记•乐本》“人生而静,天之性也”节大致相同;《适音》从“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平也”至“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特以欢耳目、极口腹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行理义也”与《乐本》“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两节也大致相同。另外,《大乐》“故惟得道之人,其可与言乐乎”略同于《乐本》“唯君子为能知乐”句;《音初》“凡音者,产乎人心者也”、“郑卫之声、桑间之音,此乱国之所好,衰德之所说”略同于《乐本》“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等二句。

仔细分析《吕氏春秋》,可以发现,凡是《吕氏春秋》与《乐本》重复的文句,大多与《吕氏春秋》上下文义不甚契合。如《侈乐》“生也者,其身固静”章:《侈乐》主要申说了侈乐伤民的道理,文章叙理至“能以久处其适,则生长矣”,文义已足;文末所加“生也者,其身固静”一段文字,主要表述了人不节欲,因而才有强凌弱、众欺寡之事,与前文文义并不怎么连贯,很有蛇足之嫌。又如《适音》“治世之音安以乐”与“《清庙》之瑟”章:《适音》主要申说了合适的音调应当以“黄钟之宫”为主音,是在讨论乐理问题,文章的论述至“乐无太,平和者是也”,文义已足;文末所加“治世之音安以乐”与“《清庙》之瑟”二章,一为叙述乐与政通,一为叙述以礼乐教化,与前文文义毫不相涉,这二段文字显然是作者生搬硬套拼凑而成。反观《乐记•乐本》篇,先叙音乐产生的根源在于外物感动人心;其次叙述声音之道与政治、伦理相通;最后叙述礼、乐、政、刑四者同为治民之道,四者达则王道备。前后文义紧密衔接,是极为优秀的乐论文章。对比《吕氏春秋》、《乐本》行文可知,“生也者,其身固静”、“治世之音安以乐”、“《清庙》之瑟”三章当是吕氏门人本自《乐本》,略加修改而引入《吕氏春秋》。

吕氏门人撰写《吕氏春秋》,往往根据自己的需要割裂他人文章并作重新安排,最典型的莫如《吕氏春秋》割裂《庄子•让王篇》。《庄子•让王篇》依次叙述了尧让子州之父,舜让善卷、石户之农,大王亶父迁居岐山,越人求王子搜,子华子说昭僖侯,颜阖守陋闾,子列子穷而辞粟,屠羊说辞赏,子贡愧原宪,曾子歌《商颂》,颜回不愿仕,魏牟隐岩穴,孔子穷于陈蔡之间,舜让北人无择,汤让卞随、督光,伯夷、叔齐饿死首阳等16个小故事,以阐述功名利禄不足贵、全性养神方为要务的养生观。而《吕氏春秋》中的《仲春纪•贵生》截取尧让子州之父、越人求王子搜、颜阖守陋闾三事,以论证“完身养生之道”;《季冬纪•诚廉》取伯夷叔齐饿死首阳事,以论证“豪士之自好者不可漫以污”;《孝行览•慎人》取孔子穷于陈蔡之间事,以说明人有遇不遇;《先识览•观世》取子列子穷而辞粟事,感叹先知先觉之难;《离俗览•离俗》取舜让石户之农、北人无择,汤让卞随、务光等事,说明节士“羞居浊世”。《吕氏春秋》仲夏、季夏二纪各篇引用《乐记•乐本》正与《吕氏春秋》各篇引用《庄子•让王篇》类似。

先秦人著述好引书,且引书往往断章取义,不拘泥于原书,这种习惯从春秋时代赋诗言志已启其端,到战国晚期,吕氏门人撰写《吕氏春秋》,几乎每篇都曾引用他书。吕氏门人在引用其他典籍文献时,理论发挥有些胜于原书,但也有不少段落反不如原书精彩。吕氏门人引用了大量《乐本》篇的文字,但很可惜没能将引文与自己的论述充分融合。吕氏门人的写作虽然并不怎样高明,但《乐本》篇的精华几乎全部为《吕氏春秋》所选取,由此足以推断在《吕氏春秋》撰著之前,《乐本》篇已经完全写定,并在战国社会广泛流传。

再来看《吕氏春秋•音初》篇末所附“凡音者,产乎人心者也”一段文字,与《乐记》各篇多有重复之文。如“凡音者,产乎人心者也”、“郑卫之声、桑间之音”云云,在《乐记•乐本》中也有类似论述;“土弊则草木不长,水烦则鱼鳖不大,世浊则礼烦而乐淫”数语,则完全见于《乐记•乐言》;“故君子反道以修德,正德以出乐,和乐以成顺,乐和而民乡方矣”数语,也与《乐记•乐象》“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广乐以成其教,乐行而民乡方,可以观德矣”句大致相同。《音初》前半篇依次叙述了东、南、西、北四方音调产生的缘起,后半篇自“凡音者,产乎人心者也”以下,则依次叙述了人心感物产生音乐、君子正乐使民乡方,主要是在论述音乐产生的社会因素以及音乐对人心的改造作用,与前半篇文义并无紧密关系。大概吕氏门人嫌故事过于简短、单薄,所以特意增添“凡音者”等等文字以加深该篇的理论深度。《音初》“凡音者”一段里面的文字虽然不能与《乐记》各篇一一对应,但从文义、结构以及若干字句的雷同来看,《音初》篇末之文应该也是引用《乐记》而来。

在《吕氏春秋》中,一篇文章取材多家的现象较多,如《孟春纪•贵公》引用了《尚书•鸿范》、《管子•戒篇》,《孝行览•必己》分别引用了《庄子》的《外物》、《山木》,《开春论•爱类》引用了《神农之教》、《墨子•公输般》②。其他如此例者尚多,不具列。《音初》篇引用《乐记》的《乐本》、《乐言》、《乐象》等篇,完全与《吕氏春秋》的引书通例符合。吉联抗先生在注译《吕氏春秋•音初》篇时,就曾简单说明《音初》篇末与《乐记》的《乐本》、《乐言》和《乐象》等篇相同的内容,皆为《吕氏春秋》引用《乐记》,只不过“从文字出入与序次错杂看来,则又显然不是直接的引用”⑶而已。吕氏门人撰写《吕氏春秋》时,曾参考过《乐言》、《乐象》二文,信而有征。因而,《乐记》中的《乐言》、《乐象》二文也成书于《吕氏春秋》之前。

二、《吕氏春秋》与《乐记》佚篇

汉成帝时,刘向校书中秘,得古文《乐记》二十三篇⑷,《汉书•艺文志》有录。孔颖达《礼记正义》引刘向《别录》详载其目,分别为《乐本》第一、《乐论》第二、《乐施》第三、《乐言》第四、《乐礼》第五、《乐情》第六、《乐化》第七、《乐象》第八、《宾牟贾》第九、《师乙》第十、《魏文侯》第十一、《奏乐》第十二、《乐器》第十三、《乐作》第十四、《意始》第十五、《乐穆》第十六、《说律》第十七、《季札》第十八、《乐道》第十九、《乐义》第二十、《昭本》第二十一、《昭颂》第二十二、《窦公》第二十三⑴。今本《礼记•乐记》惟存前十一篇,其余十二篇不为《礼记》所录,流传不广,已亡佚殆尽。这十二篇虽已亡佚,但根据孔颖达所记题名,仍可大致推断文章内容。

与《大乐》、《侈乐》、《适音》各篇杂糅百家不同,《古乐》、《音律》及《音初》前半篇或述上古音乐史,或论十二律吕,主题专一、叙事详明、议论深醇,是极为优秀的先秦乐论。而根据传世典籍流传下来的吉光片羽,可以推测《古乐》、《音律》及《音初》前半篇极有可能取自《乐记》中业已亡佚的《乐作》、《说律》与《意始》篇。

蔡邕《明堂月令论》引《乐记》曰:“武王伐殷,荐俘馘于京太室。”③今本《乐记》无此文。蔡邕为东汉末期人,其时二十三篇《乐记》俱在,《明堂月令论》所引《乐记》不在今传本《乐记》中,那就只可能出于其他十二佚篇。而《吕氏春秋•古乐》恰有“武王即位,以六师伐殷。六师未至,以锐兵克之于牧野。归,乃荐俘馘于京太室”的记述,与蔡氏所引《乐记》与《古乐》里面的文字虽然不尽相同,但二文内容一致,应该同出一源。蔡邕的引文出自《乐记》,由此可以推断《吕氏春秋•古乐》应该也是引用了《乐记》。

清代就已有学者认为《吕氏春秋•古乐》为《乐记》十二佚篇中的文章。臧庸《拜经日记》曰:“此《乐记》(蔡邕所引《乐记》)在二十三篇,小戴《记》十一篇中无之,今见《吕氏春秋》。”④孙诒让也认同此说,并进一步指出《古乐》当为《乐记》十二佚篇中的《乐作》篇:“《别录》《乐记》篇名无《古乐》,以《吕览》覆之,当为逸《乐记•乐作》篇文。”⑴《古乐》历叙朱襄氏、葛天氏、阴康氏、黄帝、颛顼、帝誉、尧、舜、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成王所作乐舞,次第井然、有条不紊,与孔颖达所记十二佚篇篇名对照,《乐作》的题名无疑最适合该文文义,孙诒让的观点,言之有理。清人汪炬《乐经律吕通解•乐记或问》曾对《乐记》佚十二篇的内容一一作过解释,但他的解释多以推想为主,缺少文献证明,可信度较弱。汪氏认为《乐作》篇乃“教人作乐之法”⑤,也不过是臆测而已。

《乐记》十二佚篇中有《说律》篇,而《吕氏春秋》有《音律》,杨树达怀疑《吕氏春秋》中的《音律》乃本于《乐记》的《说律》篇,王利器以其说为是⑴。从内容与文章风格来看,《吕氏春秋•音律》可分成前后两部分内容,前半篇是散文,集中阐释了十二律吕前后相生的关系;后半篇则是一段整齐的四字韵文,主要论述了十二律吕与节气、农事、政令相辅相行的关系,颇有古《月令》之遗风。杨宽先生曾撰文揭发该篇后半部分的韵文是“强为割裂《月令》字句”⑹而成,因而,《音律》与《乐记》相关的其实只有前半篇,后半篇则可以不作考虑。

杨树达、王利器的推断在《说苑》中也可以找到相关证据。《说苑•修文》第36章⑥录有一段阐释音律之文,是合并《吕氏春秋•古乐》“黄帝令伶伦作为律”章及《音律》前半篇而成。卢文弨以为该章可能是引自《乐记》之《说律》,他在注《说苑》时说:“刘向《别录》《乐记》第十九《说律》,其即此乎?”⑺。刘向校书中秘时曾亲自校订二十三篇《乐记》,并在《说苑•修文》里较多采用了《乐记》,如第37、38章皆取自《魏文侯》篇,第39章取自《乐言》、《乐象》篇,第40章取自《乐本》篇。第36章与37、38、39、40章毗邻,后4章内容皆取自《乐记》,而二十三篇《乐记》中又有《说律》篇,因而,《说苑•修文》第36章自然很有可能也是取自《乐记》。

对比《说苑•修文》第36章与《吕氏春秋•音律》,可以发现《修文》第36章全文紧密围绕音律展开描写,自成一文,而《吕氏春秋》的《古乐》《音律》二文却大有文章。《古乐》从结构上看,基本采用一帝一事的叙述方法,唯独黄帝有“令伶伦作为律”、“命伶伦与荣将奏《咸池》”二事。吕氏门人好割裂前人篇章重作安排,“黄帝令伶伦作为律”章应该是吕氏门人截自《说律》并放入《古乐》黄帝事中,从而使得原本应该出现在《音律》中的“黄帝令伶伦作为律”章出现在了《古乐》中。

《修文》第36章在“黄帝诏伶伦作为音律”与“十二律吕相生”两段文字中间还有“故曰:黄钟微而均鲜全而不伤,其为宫独尊,象大圣之德,可以明至贤之功,故奉而荐之于宗庙,以歌迎功德,世世不忘”一语连接,而《吕氏春秋•音律》则没有。综合以上几点,可知吕氏门人在撰写《吕氏春秋》时肯定借鉴过儒家的乐论著作《说律》篇,并根据自己的理解与需要将《说律》篇分割成三段,一段入《古乐》,一段入《音律》,另外几句残言则舍弃不用。

《吕氏春秋》又有《音初》篇,前半篇详细叙述了东、南、西、北四方音调产生的缘起,是极为珍贵的上古音乐史料。不过,吕氏门人在西音后附有一小段文字略带叙述秦音的始作情况,这一小段文字很值得人思考。《音初》篇在描写四方音调的产生时,无不详细地讲述相关故事背景:如写东音,叙述了夏后氏孔甲所得小儿遭斧斫足而为守门者故事;写南音,叙述了涂山女遥思夏禹故事;写西音,叙述了辛余靡于汉水中救周昭王故事;写北音,叙述了有娀氏二佚女争燕得卵故事。唯独关于秦音的创始没有交代历史背景,仅在西音后附以“秦缪公取风焉,实始作为秦音”一语,淡淡带过。由秦音叙写方式的拙略,可以推断秦音只不过是吕氏门人新添之文。四方音调创始缘由的文章应该早已有之,并为吕氏门人所采择;而为光大秦国门楣、拔高秦国文化地位,吕氏门人于是又横空插入了这一段秦音文字。从文章的总体叙事特征,不难看出吕氏门人的良苦用心及其笨拙的写作手法。沈约《宋书•音乐志》、释智匠《古今乐录》、杜佑《通典》记载四方歌谣,与《吕氏春秋•音初》极为类似,但都只有四方音调的文字,而没有言及秦音,这也有助于说明秦音确实是吕氏门人新添之文。

吕氏门人撰写《音初》篇确有所本,但他们所本何书,颇费考究。《乐记》第十五篇乃《意始》,杨树达怀疑“意”乃“音”之讹,并认为《吕氏春秋•音初》篇乃本《乐记》之《乐作》、《音始》而来⑴。“意”、“音”二字形近易讹,而且“意始”的题名很难与乐论关联在一起,“音始”与乐论则有较为密切的关系,“意”乃“音”之讹字这一说法,极有道理。如果“意”确实是“音”的讹字,那么从“音始”的篇名来推测其内容,正与《吕氏春秋•音初》前半篇相应,杨氏所谓《吕氏春秋•音初》乃本于《乐记》之《音始》篇,也就顺理成章了。

三、小结

综上所述,就《吕氏春秋》的引用情况来看,在现存十一篇《乐记》中,《吕氏春秋》曾引用《乐本》、《乐言》、《乐象》等三篇,因而,这三篇在《吕氏春秋》撰写之前就已经基本成书,并在战国社会就广泛流传。《吕氏春秋》的写定在公元前239年左右,这是《乐本》等三篇的撰写下限。而通过各种典籍的相关记载可以推断,《吕氏春秋》的《古乐》、《音律》及《音初》等三篇可能曾取材于《乐记》十二佚篇中的《乐作》、《说律》与《意(音)始》篇。吕氏门人的文章虽然写得并不高明,但他们笨拙的抄书方法,无意间为后人保存了大量的先秦古籍资料,同时也为破解部分先秦典籍的成书年代等问题提供了相对可靠的文献依据。吕氏门人种瓜得豆,他们为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来源:《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9月第12卷第5期)


注释:

①传本《礼记•乐记》并不细分篇章,本文关于《乐记》的分章情况,主要采用孔颖达《礼记正义》的意见。

②《孟春纪•贵公》另有“伯禽将行”、“荆人遗弓”等事,《孝行览•必己》另有“牛缺遇盗”、“孔子行道而息”等事,此类故事多见于《孔子家语》、《韩诗外传》、《说苑》等书,应该也是早在战国社会就广为流传的寓言故事,吕氏门人不过引用其事而已。《开春论•爱类》有匡章与惠施的问答,大概出自《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惠子》一书。

③见蔡邕《明堂月令论》,《汉魏遗书钞》本。

④见臧庸《拜经日记•乐记篇目》,《皇清经解》本。

⑤见汪炬《乐经律吕通解》,《丛书集成初编》本37页。

⑥本文所用《说苑》分章皆采自赵善诒《说苑疏证》,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年出版。


参考文献:

(1)王利器.吕氏春秋注疏〔M〕.成都:巴蜀书社,2002:18,597,571,597,612.

(2)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M〕.北京:中华书局,1965:1009.

(3)吉联抗.吕氏春秋音乐文字注译〔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63:30.

(4)张小苹.《礼记•乐记》非作于西汉考〔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68-73.

(5)孔颖达.礼记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0:1527.

(6)杨宽.月令考〔C〕//杨宽古史论文选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494.

(7)向宗鲁.说苑校证〔M〕.北京:中华书局,1987: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