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尹诰》引发古文《尚书》真伪之争 -—《咸有一德》篇名、时代与体例》辨析

作者: 杨善群   发布时间: 2021-11-03

在目前清华简的整理工作中,有一种论调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即清华简《尹诰》一篇,证明古文《尚书·咸有一德》是“伪作” 。有学者指出:“《尹诰》是《尚书》佚篇,或称《咸有一德》。”“东汉时立于学官的《孔传》本《尚书》的《咸有一德》是后人伪作,自宋代以来历经学者讨论,已成定谳。”[1]清华简整理者又阐述:“《尹诰》为《尚书》中的一篇,或称《咸有一德》。” “(《尹诰》)简文与孔传本《咸有一德》全然不同,东晋梅颐所献的孔传本确如宋以来学者所考,系后世伪作。”[2]上述言论,是值得商榷的,存在着很大的错讹和违背史实之处。为全面地了解历史的真相,本文拟从三方面进行阐解,以释学界在这个问题上的疑团。

一、清华简《尹诰》发现的重大意义

清华简《尹诰》原无篇题,今篇题是整理者根据《礼记》与郭店简、上博简《缁衣》所引篇名而确定的。《礼记 · 缁衣》曾二引《尹吉》。其一云:“《尹吉》曰:‘ 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德。’”郑玄注:“‘ 吉’ 当为‘告’  ,告,古文‘诰’字之误也。” 其二云:“《尹吉》曰‘ 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 ' ”“ 郑玄注:“ 《尹吉》,亦《尹诰》也。” 从《礼记·缁衣》又引《尚书》中的《康诰》、《君陈》、《太甲》等篇来看,《尚书》中原有《尹诰》一篇是没有问题的。清华简《尹诰》正有上引的第一句,并有与第二句相似的一句,从而确定此篇正是《礼记·缁衣》二引而早已佚失的《尚书·尹诰》篇。这样的确定,对于《尚书》学以至整个古文献的研究,其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第一,它为现存《尚书》增加新的篇章。近年来发现的古代简牍、帛书,有关《尚书》方面的资料不多。虽然郭店简有《缁衣》篇引《尹诰》云:“惟尹允及汤,咸有一德。”[3] 上博简亦有《缁衣》篇引《尹诰》云: “ 惟尹允及康(汤),咸有一德。”[4]但是《尹诰》的具体内容,其全文始终未见。故这次清华简的发现,找到了《尹诰》的全篇内容,有其突破性的进展,是经学史上的一件大事。

第二,它补充新的事实,丰富历史内容。如《尹诰》文中记述:“ 汤曰:‘於乎!吾何作于民,俾我众勿违朕言? ’”[5]  此处“作”字,古字写为“66.png”,整理者读为“祚” ,谓训“福” [2] 。其实,此字从“又” (手),以读“作”为宜。全句意为:“我应该对民做些什么,才能使我众不违背我的意志? ” 接着伊尹答曰:“后,其赉之,其有夏之金玉、田邑,舍之,吉言乃致众于亳中邑。” [5]此处的“ 吉言”,是指好听的言辞。《书·盘庚上》云:“汝不和吉言于百姓。” 可知“ 吉言” 是当时流行语。全句旨在向汤献计献策,要求汤对民众进行赏赐(“赉”),把夏人的金玉、田邑施舍于民,用好言相劝,把民众引致商都亳中之邑。十分明显,在夏灭商兴的历史大转变关头,伊尹的智谋计策,对商汤的成功起着重要作用。

第三,它为校雠引文、旧注提供新的资料。《礼记·缁衣》引《尹吉》(即《尹诰》)曰:“ 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郑玄注:“‘天’,当为 ‘先’字之误”;“ '见 ’或为‘败'。”而清华简《尹诰》云:“ 尹念天之败西邑夏。”有学者据此评论道:“郑注‘天’,当为’先’字之误说,比照清华简本,显然有误”;“ 郑注‘见’或为‘败’说是正确,今本之‘见’,清华简本正作‘败'。”[6]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缁衣》所引《尹诰》与清华简《尹诰》为两个不同的句子:《缁衣》引《尹诰》“ 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云云,是伊尹自述其先见于西邑夏朝的情况,因考虑“ 周” 全和互“相”辅助而有始有“ 终”,其后至夏桀时才无“终”而亡;清华简《尹诰》“尹念天之败西邑夏”,是伊尹判明老天要败亡西邑夏朝。故郑玄注《缁衣》“‘天’,当为‘先’字之误”,是对的; 而“‘见’ 或为‘败'” 是郑玄把两个句子混为一谈了。这可证明,郑玄所见《尹诰》中有清华简“天之败西邑夏”的句子。至于清华简《尹诰》中为何没有“ 惟尹躬天(先)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 之句,应该是清华简《尹诰》版本的脱漏。

第四,它为弄清古文献的真相提供实物证明。自南宋以来,中国学术史上出现了一股疑古思潮,这股思潮到清代和近现代,愈演愈烈,闹得纷纷扬扬。其中,古文《尚书》的真伪是疑古思潮谈论的一个重要议题。现在,清华简《尹诰》被发现了,它本身就是一篇古文《尚书》。那么,它对今传古文《尚书》真伪的辨别,是否能提供有效的证明呢?这就是本文所要详细讨论的,为目前学术界热烈关注的大问题。

二、司马迁和郑玄的错误判断

前面已经引述,有学者和清华简整理者把清 华简《尹诰》和今传古文《尚书》的《咸有一德》篇搅在一起,说《尹诰》“或称《咸有一德》”,两个篇名实即一篇文字。这个论断,只要仔细一想就会 发现,它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通观“ 百篇” 《尚书》,每篇文字都只有一个篇名,也许《尚书》在编纂过程中,为了防止各篇互相混淆和纠缠不清,早就制定过一篇文字只能有一个篇名的原则。然而有学者提出:《尚书》有“ 同篇异名“ 的情况,如《费誓》或作《鲜誓》、《胖誓》,《分器》或作《分殷之器物》等[7]。实际上,前者“ 费”、“鲜”、“ 胖”是一个地名的几个通假字,后者是简与繁的关系,其主要词语都没有改变,因此,决非一篇文字有两个篇名。而清华简整理者说:《尹诰》“或称《咸有一德》” ,把两个字数不同、完全没有通假关系的篇名,指为同一篇文字。这违背《尚书》一篇一名的通则,在《尚书》中是不可能出现的。

当然,清华简整理者认为《尹诰》“或称《咸有一德》” ,自有他的原由。其一,“《史记·殷本纪》云‘伊尹作《咸有一德》’事在汤践天子位后,介于《汤诰》、《明居》之间” ,而清华简《尹诰》“简文所述,很清楚时在汤世”

这里必须指出,司马迁《史记·殷本纪》所述“ 伊尹作《咸有一德》” 是抄自《书序》,而《书序》据现代学者研究,“是秦、汉之际解经的人所作” [8] 。当时,《书序》作者由于看不到《咸有一德》这篇古文《尚书》,只大致知道其作者是谁,故序云:“ 伊尹作《咸有一德》",既不说明其作的时间,也不说明其作的原由。那么,司马迁是否看到《咸有一德》这篇孔壁所出的古文《尚书》呢?同样没有。观西汉末年刘歆所作《移太常博士书》云:

“及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为宫,而得古文于坏壁之中,逸《礼》有三十九,《书》十六篇。天汉之后,孔安国献之,遭巫蛊仓卒之难,未及施行。及《春秋》左氏丘明所修,皆古文旧书,多者二十余通,臧于秘府,伏而未发”[9]。

由此可见,孔壁发现包括《咸有一德》在内的“十六篇” 古文《尚书》,因孔安国突遭祸害而“未及施行”,此后与左氏《春秋》等古文旧书皆“ 臧(藏)于秘府,伏而未发”。虽然据史书记载,司马迁曾亲从孔安国问学,但也未必能见到十六篇古文《尚书》的全貌。他在抄搬《书序》时,因经常看到《礼记·缁衣》的引文“ 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德”,故其在《殷本纪》中将“ 伊尹作《咸有一德》“置于汤世,实则大错(详下)。《史记 · 索隐》按:“《尚书》‘ 伊尹作《咸有一德》’在太甲时,太史公记之于斯,谓成汤之日,其言又失次序。” [10]这个批评,是十分中肯的。

实际上,司马迁作《史记》,由于没有看到一些佚失的古文献而把年代搞错,是常有的事。如《史记·魏世家》说:魏惠王三十六年,是岁,魏王卒,子襄王立“。唐代司马贞《索隐》指出:”按《纪年》,惠成王三十六年改元称一年,未卒也。”司马迁称魏惠王三十六年逝世,而魏襄王此年继立。其实,根据晋时出土的《竹书纪年》,魏惠王在三十六年改元称一年,并没有死。司马迁因为没有看到古本《竹书纪年》,而对历史年代凭想象进行推算,以致闹出大笑话。《魏世家》又说:“十六年襄王卒,子哀王立。”但据《魏世家·索引《世本》:“ 惠王生襄王,襄王生昭王”,其间并无“哀王”一代。司马迁因为没有见到《竹书纪年》。年代无法安排,又凭空想象出“ 哀王”一代,以致造成更大的错误。由于没有见到魏国人编的《竹书纪年》,因而在《魏世家》中对战国魏的年代,出现诸多混乱;由于没有见到“ 臧于秘府” 的古文《尚书》,因而在《殷本纪》中对“ 伊尹作《咸有一德》” 的时间错置于汤世:司马迁在这两方面的错讹及其造成的原因,如出一辙。

导致清华简整理者把《尹诰》和《咸有一德》两个不同的篇名当做同一篇文字的,还有郑玄不 负责任的注释。《礼记·缁衣》引“《尹吉》曰:‘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德。’”郑玄注:“‘吉’当为 ‘告’ ,告,古文‘诰’字之误也。《尹诰》,伊尹之诰也,《书序》以为《咸有一德》,今亡。”

按《札记·缁衣》引《尹吉》(即《尹诰》),与《康诰》、《君陈》、《太甲》等篇并列,可知《尹诰》确为《尚书》中的篇名,而清华简正有《尹诰》这一篇。但郑玄注:“《尹告》,伊尹之诰也”,似乎“尹告”是伊尹发出的诰文,而不是《尚书》的篇名。接着,郑玄又注:“《书序》以为《咸有一德》,今亡。” 这个注释,更是郑氏的主观想象。综观《书序》,从来没有“ 某篇为某篇“ 的说法。关于《咸有一德》,《书序》只说 “ 伊尹作《咸有一德》 ,而绝无将其与《尹诰》捏合为一之词。可能因为司马迁错把“伊尹作《咸有一德》”置于汤世,郑玄遂认为《尹诰》当即《咸有一德》,并把这个观点强加给秦汉间人造作的《书序》,于是铸成了这个《尚书》学史上的又一错讹。

由于没有见到古文《尚书》,郑玄在作注时往往凭想象胡乱解释,信口判断。唐代孔颖达在《尚书正义·尧典》中指出:

郑玄亦不见之(按指古文《尚书》—— 引者注),故……注《胤征》云: “胤征,臣名 ”;又注《禹贡》引《胤征》云:“厥匪玄黄,昭我周王” ……又注《旅獒》云:”獒,读曰豪,谓是遒豪之长。”又古文有《仲虺之诰》、《太甲》、《说命》等见在而云“亡” ,其《汩作》、《典宝》之等一十三篇见亡而云“已逸",是不见古文也[12] 。

这里,郑玄在注释中的错讹可以看得很清楚了。按古文《尚书》,《胤征》是“ 胤国之君受王命往征之”,而郑注云: “ 胤征,臣名” ; “厥匪(当做 ‘篚厥’ )玄黄,昭我周王”,是古文《尚书·武成》中的句子,而郑注《禹贡》引为《胤征》中语;《旅獒》本是西方旅国贡献的 “ 大犬” ,而郑注说”是遒豪之长” ;古文《尚书》中的《仲虺之诰》、《太甲》、《说命》等篇明明“见在”,而郑注云“亡”,《汩作》、《典宝》等篇明明“ 见亡” ,而郑注云“ 已逸”。上述这些错讹,都是因为郑玄不见古文《尚书》造成的。他又把《尹诰》说成就是《咸有一德》,《咸有一德》明明“见在”,而郑注云“今亡”。孔颖达分析:“是不见古文也”,道出了郑玄注释屡屡出错的真正原因。

应该看到,在西汉至东汉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古文《尚书》的流传极不正常。上引孔颖达《尚书正义·尧典》中又指出:“ 马融云: ‘逸十六篇,绝无师说’ ,是融亦不见(古文)也;服虔、杜预注《左传》 ‘ 乱其纪纲 ’ ,并云‘ 夏桀时’ (按依古文《五子之歌》,当为‘ 夏太康时’),服虔、杜预皆不见(古文)也。”[11]东汉至晋初的马融、服虔、杜预等经学家均不见古文《尚书》,可见其书之难得。《后汉书·杜林传》云:“林前于西州,得漆书《古文尚书》一卷,常宝爱之。虽遭艰困,握持不离身。” 他告诉人们:“ 林流离兵乱,常恐斯经将绝。何意东海卫子(宏)、济南徐生(巡)复能传之,是道竟不坠于地也。古文虽不合时务,然愿诸生无悔所学。”[13]在人们“常恐斯经将绝“感叹其“不合时务”的古文《尚书》荒废的年代,司马迁和郑玄根据想当然而撰史、作注,造成不少错讹,乃是情理中事。今天,我们必须澄清、纠正这些错讹,让事实的真相大白于天下。 

三、古文《咸有一德》的珍贵价值

在弄清司马迁和郑玄由于未见古文《尚书》的全貌而造成种种错讹之后,就可以着重讨论保存在今传《尚书·商书》中古文《咸有一德》的真伪和价值了。要讨论古文《咸有一德》,必须先辨清以下三个问题:

1.篇名。综观《尚书》各篇,每篇都只有一个篇名,无有一篇《尚书》有两个篇名者。本篇名《咸有一德》,是文章论述的中心,通篇都是伊尹对嗣王“ 陈戒于德”,如:“非天私我有商,惟天佑于一德”;“德惟一,动罔不吉,德二三,动罔不凶”;“始终惟一,时乃日新”;“ 其难其慎,惟和惟一”; “一哉王心,克绥先王之禄,永厎烝民之生”[11],如此等等。故本篇名《咸有一德》, 完全贴切。而清华简《尹诰》是伊尹向汤诰谕,献计献策,告诉汤“ 夏自绝其有民”,故我能“ 灭夏”,要把“夏之金玉、田邑”施舍于民,用“吉言”引导民众归于“亳中邑”[5]。其前面虽有一句“ 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乃起始之语,与全文宗旨关系不大。此篇名为《尹诰》,总括全文之意,亦甚为贴切。若名为《咸有一德》,则不能总括全文之意,甚不贴切。事实很清楚,清华简《尹诰》与古文《咸有一德》,是两篇完全不同的文章。清华简整理者承袭司马迁、郑玄的错讹,混淆视听,说《尹诰》“或称《咸有一德》”,是违背历史事实的,应该予以纠正。

2.时代。清华简《尹诰》是史官记述伊尹在商汤时向汤的诰谕,而古文《咸有一德》是伊尹在商太甲时所作对太甲的训诫。两文的背景不同,目的不同,十分清晰。《咸有一德》开首云: “ 伊尹既复政厥辟,将告归乃陈戒于德。”[ 11 ]这是全篇的序言。所谓“复政厥辟“,孔传云:“还政太甲。”可知此篇是在伊尹放逐太甲,待其悔悟,又“还政太甲”后所作。文中又说: “今嗣王新服厥命,惟新厥德。” [ 11 ]所谓“ 嗣王”,分明是指太甲,是继承前任之王。 “ 嗣王”不可能 指汤,因为汤是开国之王,其王位非继承而得。显然,《咸有一德》的写作时代和背景,与《尹诰》完全不同,这也是十分清楚的。

3.体例。《尹诰》是伊尹在汤时向汤的诰谕:全篇前面是伊尹对汤的忠告;后面采用问答体,由汤发问,而伊尹答之以如何使夏民心悦诚服之计。文章开首是伊尹讲述“天之败西邑夏”的原因,并问: “ 今后(君主)曷不监?”可见两人屈膝谈心,气氛和谐。接着,商汤发问:“吾何作于民,俾我众勿违朕言?’,[5]伊尹即倾心相告,言简而计谋深远。《咸有一德》是伊尹在太甲时为防止“ 嗣王”再生二心、不务正道而作的告诫之辞,通篇无问答,反复告诫其要“ 一德”。孔颖达疏云:“ 太甲既归于亳,伊尹致仕而退,恐太甲德不纯一,故作此篇以诫之。” “此篇终始皆言一德之事。发首至‘陈诫于德’,叙其作戒之由,已下皆诫辞也。”“太甲新始即政,伊尹恐其二三,故专以 ‘一德’ 为戒。” [ 11 ]《咸有一德》全篇语气沉重,苦口婆心, 反复申告,与《尹诰》轻松诙谐的问答形成强烈对照。可知《尹诰》与《咸有一德》是两篇体例完全不同的文章,决不可将它们混为一谈。

《咸有一德》既然是一篇有着独特篇名、清楚时代和明晰体例的《尚书》中的重要文献,那么它又有怎样的学术价值呢?依笔者之见,它的学术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它以确凿的事实,证明司马迁和郑玄的错讹。司马迁在《史记.殷本纪》中,把“ 伊尹作《咸有一德》”置于商汤事迹的叙述中,前有汤“作《汤诰》”,后有“汤乃改正朔”[ 10]云云。这是因为司马迁未见《咸有一德》原文,而仅凭《礼记· 缁衣》引文“ 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德” 所作的判断。现在,古文《咸有一德》证明,它是伊尹在太甲时, 为防止“ 嗣王”再生二心而淳淳告诫之文,司马迁的差错由此显而易见。郑玄在注《礼记·缁衣》 时说: “《尹告》,伊尹之诰也,《书序》以为《咸有一德》,今亡。”郑玄同样因为不见古文,而把《尹诰》和《咸有一德》两篇在篇名、时代、体例各方面完全不同的文章,说成是同一篇文字,并把这种观点强加给《书序》,还说其“ 今亡”。现在,古文《咸有一德》与清华简《尹诰》两文俱在,证明郑玄的注释与史实完全不符。

其次,它是伊尹的精心力作,文辞工整,可校勘其他古文献的谬误。如《吕氏春秋·谕大》引《商书》曰: “ 五世之庙,可以观怪;万夫之长,可以生谋。”[14] 此言很不好理解,不知所言是何意思。宋洪迈在《容斋随笔·吕览引诗书》条中说:“予谓吕不韦作书时,秦未有《诗》《书》之禁,何因所引,讹谬如此!”王应麟在《困学纪闻》卷二中亦谓:《吕氏春秋》所引《商书》,“ 其舛异如此”!今查古文《商书·咸有一德》记伊尹对嗣王太甲的告勉:“七世之庙,可以观德;万夫之长,可以观政。” [11 ] 他要求太甲到“ 七世之庙” 中去“ 观德”,从“万夫之长”那里去“ 观政”。辞意恳切,劝勉有方。此句与《吕览》引文极其相似,必是引文的原样。由此可见,《商书.咸有一德》可纠正《吕览》所引《商书》之文的讹谬,证明其在校勘古文献方面珍贵的学术价值。

再次,《咸有一德》是伊尹最后训诫太甲之作,突现商大臣的高风亮节。伊尹辅佐汤之长孙太甲时,发现太甲“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 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10]。后三年,太甲悔过自责,伊尹乃迎其返亳而还政于太甲。《咸有一德》叙其作文之由云:“ 伊尹既复政厥辟,将告归乃陈戒于德。”可见这是伊尹在将告老归邑之时,因为不放心太甲的道德品质和执政能力而作的对太甲最后的“陈戒”。其文曰:“呜呼!天难谌,命靡常。常厥德,保厥位;厥德匪常,九有以亡”[11 ]它一开首就以激动的言辞,开导太甲要一心一德,才能保住帝位和商朝的江山。其后,伊尹又以历史的教训、治理的经验反复叮咛嘱咐,其用心之良苦,读来荡气回肠。《咸有一德》最集中地表现出商大臣伊尹高尚的精神世界,是研究伊尹一生事迹的最珍贵的资料。

由上分析可见,《咸有一德》是一篇在考订历史事实、校勘古文献和研究商大臣伊尹一生事迹、道德品质等方面都极有价值的名文。在司马迁说“ 伊尹作《咸有一德》” 于汤执政时期、郑玄说《咸有一德》就是《尹诰》“ 今亡” 的影响下,魏晋间人不可能顶着风浪,去伪造一篇伊尹训诫太甲的《咸有一德》来与司马迁和郑玄唱反调。它一定是在孔壁发现,经过长期“ 藏于秘府”或在民间流传,至东晋初由梅颐上献的真古文献。关于古文《尚书》的流传,史学界己做了大量的考订工作。著名史学家陈梦家就说:“ (古文《尚书》)自郑冲到梅颐的传授,皆有史籍可考,其时、地、人三者都相符合。 ”[8]应该说,古文《尚书》长期在民间流传而没有散佚和消亡,一直保存至今,实在是古文献流传史上的奇迹。

最后,还必须对清华简整理者认为“《孔传》本《尚书》的《咸有一德》是后人伪作,自宋代以来历经学者讨论,已成定谳”[1] 的说法,提些已见。实际上,所谓“ 伪作” “定谳” 论,乃是疑古时代的观点。那时的学者几乎一边倒,考证出的“伪作”和“ 伪书”愈来愈多。自改革开放以来,学者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根据历史事实进行分析,取得了许多宝贵的成果:如刘建国的《先秦伪书辨正》[ 15] 、张岩的《 审核古文(尚书〉案》[16] ,等。笔者就近年古籍辨伪研究工作,分为“ 因考古发现而由‘伪’变真的古籍”、“因反思考查而陆续辨正的古籍”等栏目,对十几部古籍的拨乱反正作了报导[ 17]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大学《儒藏》编纂与研究中心编辑的《儒家典籍与思想研究》第一辑,发表吕文郁先生的《<尚书>学研究概况》[18] 一文, 其中有一节《当代学者对古文<尚书>的新探索》,列举大量证明古文《尚书》不是伪书的著作和论文,为《尚书》学的研究揭开了新的一页。上述著作和研究文章,希望清华简整理者能认真阅读,审慎考虑,这对于清华简的整理工作应该是大有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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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张岩.审核古文《尚书》案 [M] .北京:中华书局,2006:1 -3J3.

[17] 杨善群.近三十年来古籍辨伪研究工作的新进展[J].中华文化论坛, 2011, (1) : 116 -121.

[18] 吕文郁.《尚书》学研究概况 [C] //北京大学《儒藏》编纂与研究中心儒家典籍与思想研究:第1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1 -43.